山东招商引资

山东省全面推行公务用车新能源化 加速绿色政务转型

新能源产业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背景下,山东省近期出台新规,要求省级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公务用车时全面采购新能源汽车。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公共领域示范效应,带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和生态环境改善,同时配套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出行提供保障。
一、政策核心: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全覆盖
山东省明确要求,除特殊作业需求外,所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更新均需采购新能源汽车。该政策源于省级机关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题会议决议,标志着山东省成为全国首批在公务用车领域实现新能源全替代的省份之一。政策实施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同步调整公务用车配备计划,将新能源车型纳入强制采购目录。
二、基础设施:充电网络全域布局提速
为匹配车辆更新需求,山东省重点推进充电设施"三位一体"建设:
1. 办公区域配套:在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新建智能充电桩,实现单位内部充电全覆盖;
2. 公共区域拓展:在交通枢纽、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
3. 住宅区覆盖:推动机关家属区充电设施改造。目前全省已建成261个充电桩,投放120辆新能源公务车,后续将按"桩站先行"原则持续扩容。
三、产业联动:培育新能源汽车生态圈
政策实施将产生多重效应:
1. 刺激市场需求:预计每年新增公务新能源车采购量超千辆;
2. 带动技术升级:引导车企研发适应公务场景的专用车型;
3. 促进模式创新:推广分时租赁等集约化用车方式,已启动省直单位新能源汽车共享试点。
四、长效机制:政策保障与考核并重
山东省建立"双目标"管理机制:
- 将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纳入机关节能减排考核指标
- 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月度调度制度
同步完善配套政策,包括充电电价优惠、专用号牌管理等措施,形成"车-桩-网"协同发展体系。
此次改革彰显山东省通过政务系统先行先试,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的决心。随着政策落地,不仅将减少公务用车碳排放,更将为全社会新能源应用树立标杆,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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