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深化重点用能单位用电监察 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济南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通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用电专项监察,规范企业用能行为,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此次专项监察聚焦多家重点用能单位,采取多样化监管方式,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区域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一、立足发展大局,筑牢节能监管基石
作为工业与经济发展重镇,济南始终将节能降耗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能源消耗的主要群体,其用能效率直接关系到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双碳”目标实现。为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济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由市节能监察支队牵头,针对年综合能耗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用电专项监察,旨在通过精准监管,引导企业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为招商引资营造绿色、高效的产业生态。
二、聚焦关键环节,构建多维监察体系
此次专项监察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构建起“资料核查—座谈交流—现场核验”三位一体的监察模式。在资料核查环节,重点查阅企业2014年度能源消费统计报表、用电指标分解方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料等,全面掌握企业用电管理基础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与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深入交流,了解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能源计量体系运行、节能培训开展等情况;现场查看则聚焦生产车间、配电房等关键区域,核查节能设备运行状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校准情况,确保监察内容全面覆盖用电管理各环节。
三、强化问题整改,提升用能管理质效
通过前期监察工作,济南节能监察支队发现,多数被监察单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管理体系,将用电指标纳入日常生产考核,节能技术应用与管理水平逐步提升,2014年度用电指标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监察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细节管理短板,如设备管理台账记录不够规范,未能完整反映设备能耗参数与维护情况;个别电工等能源岗位人员未系统参加节能专业培训,对新型节能设备操作与能效监测知识掌握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支队已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与责任主体,并将建立“整改—复查—销号”闭环机制,跟踪督促问题彻底解决。
四、突出示范引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在监察过程中,济南节能监察支队注重发掘和总结先进典型经验。部分单位通过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现用电数据实时监测与智能调控,有效降低了单位产品电耗;有的企业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实施电机系统变频改造、余热回收利用等项目,年节电效益显著。支队将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编写案例集等方式,推广这些单位在节能管理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应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成熟做法,带动更多企业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形成“先进带后进、整体共提升”的良好局面。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节能监察成果
为避免专项监察“一阵风”,济南正着力构建重点用能单位用电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将此次专项监察结果纳入企业节能信用评价体系,对节能管理成效突出的单位,在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整改不力、能耗超标的单位,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另一方面,依托能源消费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用电数据的动态监测与分析预警,实现从“事后监察”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转变。同时,定期组织节能法规政策宣讲、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意识与专业能力,推动节能监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此次重点用能单位用电专项监察,是济南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通过严格监管与精准服务相结合,不仅有效规范了企业用能行为,更引导企业将节能降耗内化为生产经营的自觉行动,为济南招商引资打造了“绿色名片”。下一步,济南将持续深化节能监察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