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商】关于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南京高新区科技局近日启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旨在通过精准服务推动优质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优化区域招商引资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本次申报工作严格依据南京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将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助力企业实现规范化、资本化发展。
(一)申报工作背景与重要意义。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推动其上市融资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南京市持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通过建立上市培育库,为企业提供政策扶持、融资对接、合规辅导等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南京高新区作为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此次开展第二批入库申报工作,既是落实国家及南京市关于科技金融融合发展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吸引优质科技项目落地、提升招商引资质量的重要抓手,将为园区集聚更多创新资源,形成“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入库的企业需注册地在南京高新区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三是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清晰的上市规划,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四是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此外,企业需承诺配合培育工作安排,及时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发展情况。
(三)申报材料与提交流程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企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若有)、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主营业务产品说明、上市规划方案等。所有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上旬,提交地点为创业大厦B座2703房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后续培育管理与服务措施。南京高新区科技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评审,结合企业创新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入库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入库企业将纳入高新区重点培育对象,享受包括政策宣讲、融资对接、导师辅导、上市绿色通道等服务。同时,园区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跟踪企业发展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助力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各相关企业可通过南京高新区科技局官方网站或咨询电话了解申报详情,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