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商】山东深化财政改革推出文化企业监管权责清单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提升文化资产监管效能,山东省出台《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权责清单》,通过清单式监管模式规范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该清单聚焦出资人职责,明确8类30项监管事项,细化审批、备案和登记三种监管方式,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文化企业高效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透明、便捷的服务。
一、清单出台背景与改革目标
山东省财政厅围绕文化企业监管痛点,以“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推动监管权责制度化、标准化。改革旨在解决以往监管事项边界模糊、流程冗长等问题,通过清单化管理厘清省财政厅与省属文化企业的权责关系,既强化关键领域监管,又向企业放权赋能,激发文化市场活力。
二、清单主要内容与监管分类
清单将监管事项划分为企业发展目标与章程制定、企业设立及变动、国有资产交易等8大类,共30项具体事项。根据事项重要性,采取差异化监管:
1.审批类:涉及省属一级文化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注册资本变动等,由省财政厅直接审批;
2.备案类:包括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非重要资产处置等,需报省财政厅备案;
3.登记类:如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等,实行形式审查登记制。
三、流程优化与时限压缩
清单明确事项办理分为受理、审核和决定三个环节,并严格限定办理时间:
1.审批事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备案和登记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通过简化材料、规范流程,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行政效率。
四、分级授权与属地化管理
清单实施分级监管模式:
1.省财政厅直接监管省属一级文化企业及重要子企业;
2.其他子企业事项下放至省属一级企业自主决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此举既确保重大风险可控,又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符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改革原则。
五、政策联动与营商环境提升
该清单与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协同推进,通过标准化操作指引,降低文化企业合规成本。同时,清单公开监管依据和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为招商引资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六、实施保障与长效监督
山东省财政厅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策变化和企业需求更新清单内容,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执行评估,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持续释放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