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优化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助力招商引资与民生保障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德州市近期出台《德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通过规范就业补助资金和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和稳就业提供政策支持。新规明确资金分配方向、简化申领流程,并强化信息化管理,将于7月中旬正式实施。
一、资金分类与使用范围全面细化
德州市将就业创业资金划分为就业补助资金和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两类。就业补助资金由县级及以上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涵盖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等21项支出,重点支持个人和单位就业创业需求。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则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孵化基地建设等14个项目,突出对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支持。
二、强化资金统筹与风险防控机制
细则明确要求,德州市在留足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和风险准备金的前提下,合理调配失业保险结余资金。通过动态评估基金结余状况,确保资金可持续投入。同时,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明确禁止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防范资金挪用风险。
三、推行“无纸化”申领与流程再造
依托大数据共享和部门协同,德州市大幅精简补贴申请材料。对可通过信息系统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重复提交纸质证明。例如,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仅需线上填报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资金。此举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四、精准施策服务重点群体与产业
细则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给予倾斜支持,如提高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扩大见习岗位覆盖范围。同时,资金使用与德州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挂钩,对符合产业方向的创业项目优先保障补贴,推动就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五、建立动态调整与公开监督机制
德州市将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资金使用效果,定期调整补贴项目和标准。所有资金拨付信息须在政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将对资金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政策落地实效。
该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德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向标准化、信息化迈出关键一步,既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也为稳就业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