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招商】日照市出台科技改革新政助力创新兴市战略
技术改造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山东-日照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科技改革攻坚部署,日照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试行)》,通过资金扶持、平台建设、人才激励等举措,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该政策聚焦招商引资与创新生态培育,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建设,赋予创新主体更大自主权,强化产业需求导向,为日照市"创新兴市"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一、强化科研平台建设与资金支持机制
政策明确对省级以上实验室、创新创业共同体、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按建设进度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或创新券补助。建设前期可申请不超过先行投入30%且最高300万元的引导资金,专项用于研发设备采购与技术攻关。通过建立"事前引导+事后补助"的阶梯式支持模式,既缓解建设单位初期投入压力,又确保资金使用效能。
二、深化科研自主权下放与人才激励
日照市赋予实验室等平台人财物自主权,其自主设立的科技项目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纳入"日照英才"工程配额。在人才评价方面,突破传统职称评聘限制,对在重点产业实现技术突破或填补学科空白的团队给予特殊支持。同步下放市属高校院所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六权",试点科研院所领导持股改革,提升技术转移人员绩效分配比例至不低于50%。
三、构建创新产品市场准入绿色通道
政策首创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对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设备,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通过建立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开放机制,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示范应用,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日照市同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改革方向但未达预期效果的项目,在审计、督查中不作负面评价。
四、优化科技管理体制与生态体系
改革科技奖励制度,设立产业需求导向的专项奖励,将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建立科研经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允许高校院所自主调整直接费用支出比例。针对海洋生物、钢铁制造等日照市重点产业,实施"揭榜挂帅"项目制,对攻克关键技术的团队给予持续资金支持。政策还明确建立创新政策评估机制,每两年开展实施效果动态调整。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日照市科技体制改革进入系统化推进阶段,通过制度创新释放要素活力,为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提供政策支撑。政策实施后,日照市科技创新综合能力预计将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