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招商】山东大幅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激发创新活力
科技创新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山东省通过修订法规大幅提升科技人员职务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这一举措将有效促进科技创新与招商引资工作深度融合。新规明确科技人员可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的奖励,较原标准提高20个百分点,显著增强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为山东省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制度保障。
一、政策修订背景与主要内容
山东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新条例于2017年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在收益分配机制上实现重大突破,将科技人员从职务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比例下限从50%提升至70%,涵盖技术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等多种转化形式。
二、政策实施效果与创新激励
政策实施五年来,山东省科技创新活力显著增强。统计显示,该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快速增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效率明显提升。在具体操作层面,规定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实施的,可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奖励重要贡献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可从形成的股权中提取同等比例用于奖励。这种"三七开"的分配机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三、配套措施与制度创新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山东省同步推出多项配套措施。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公开交易制度,完善定价机制和公示程序;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处置权限至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这些措施共同构建起促进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有效解决"不敢转""不愿转"等问题。
四、区域创新生态建设
山东省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纳入全省科技创新布局。通过建设济南、青岛等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共同体;在烟台、潍坊等市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该省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机制,为创新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五、未来发展展望
山东省科技创新政策将持续深化,下一步将重点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市场化转化体系。通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和优质项目落地。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为山东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