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等12城试点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方案要点聚焦制度创新与区域协同
开放型经济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为深化对外开放战略,国家在济南市、南昌市、唐山市等12个城市和区域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近期各试点地区已完成实施方案报备。此次试点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招商引资和区域协同,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全国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试点背景与总体目标
2016年启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覆盖东中西部代表性区域,包括浦东新区、两江新区等国家级新区,以及武汉城市圈、苏州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试点重点围绕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等领域,推动规则、规制、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二、各试点区域方案核心举措
1. 济南市提出“链式招商”模式,聚焦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建立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优化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
2. 南昌市探索“内陆开放+航空枢纽”路径,依托昌北国际机场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覆盖面。
3. 唐山市结合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试点钢铁等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的国际合作机制。
4. 东莞市深化粤港澳规则衔接,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试行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试点。
三、制度创新亮点
两江新区推出“一业一证”极简审批,将行业准入许可压缩至一张综合凭证;大连金普新区建立日韩投资企业“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快速落地机制;西咸新区探索“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园区标准输出。
四、区域协同发展特色
武汉城市圈推行“科创飞地”共享模式,允许跨行政区划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漳州市与防城港市共建“海陆双循环”物流通道,试点东盟农产品快速检验互认。苏州工业园区则强化生物医药产业跨境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
五、下一步推进计划
试点地区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季度汇总制度创新成果。国家层面拟设立专项督导组,重点跟踪跨境服务贸易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关键领域进展,适时推广成熟经验。此次方案公布后,各试点区域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预计年内形成首批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