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4个县市区入选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
农业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天桥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山东省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济南天桥区、淄博博山区等34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旨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力,为招商引资注入新动能。此次试点将重点推进土地确权、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试点布局覆盖多区域经济单元
入选的34个试点单位涵盖沿海开发区与内陆农业县,包括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以及平阴县、费县等传统农区。区域差异化的选择有助于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改革路径,例如龙口市侧重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而临沂沂南县则聚焦山林资源价值转化。
二、改革任务锚定三大核心领域
试点地区将同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创新和林权改革。东营垦利区已启动黄河三角洲农地抵押贷款试点,枣庄台儿庄区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城乡统一土地市场。通过规范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确保产权交易可追溯、权益分配透明化。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
各试点明确要求健全"村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治理架构。泰安新泰市通过党员领办合作社整合零散土地,日照东港区建立村级产权交易监督委员会。这种制度设计既保障农民收益分配权,又巩固了基层治理体系。
四、差异化扩面与风险防控并重
针对莱芜钢城区等试点范围较小的区域,方案要求扩大覆盖至20%以上行政村。同时建立改革风险评估机制,菏泽单县对集体资产量化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德州乐陵市设立专项法律顾问团队,防范产权纠纷。
此次试点标志着山东省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为全国提供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实践样本。各试点地区需在2024年前形成阶段性成果,并逐步向全省推广成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