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规优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 助力招商引资
食品制造业
所属地区:山东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行业管理,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山东省近期出台专项管理办法,通过简化登记流程、统一核查标准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该政策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小微食品经营主体规范化发展。
一、权责下放与监管体系重构
新规明确将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县级监管部门,由其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施全流程动态管理。县级部门需建立电子化档案系统,定期公开登记信息,并开展生产经营条件合规性检查。通过事权划分,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二、双轨申请提升服务效能
针对从业者文化水平差异,推行线上线下双轨申请机制。登记机关须在服务窗口和政务平台同步公示申请材料范本、流程指南等要素,纸质申请与网络申请具有同等效力。特别规定对网络申请实行优先审核,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三、标准化建设破解管理难题
针对此前存在的登记标准不统一问题,新规从三方面建立规范:
1. 统一登记要件,明确主体资格证明、工艺流程图、食品安全承诺书等6项核心材料;
2. 制定全省通用现场核查表,细化场所布局、设备设施等23项核查指标;
3. 规范证件样式,采用防伪二维码技术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并行。
四、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
建立登记证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的标准化流程:
- 变更登记实行"一表申请、并联审批";
- 延续登记开通提前3个月预警提示服务;
- 补办证件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
- 注销登记实施线上简易程序。监管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五、智慧监管赋能产业发展
通过归集登记信息构建全省食品小微主体数据库,为信用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数据支撑。鼓励各地将登记信息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登记-生产-经营"全链条可追溯。该政策实施后,山东省预计将有超过15万户小微食品经营者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