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政策文号:滨政字〔2025〕1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沾化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沾政字〔2024〕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将下河乡打造成特色经济重乡、畜牧产业生产大乡、鲁北休闲农业小镇、滨州生态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至2035年,全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89.9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67.4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9.29公顷以内。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功能结构和布局,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强化总详一体规划实施性。严格落实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划定详细规划管控单元1个,并细分至街区层级,明确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系数)、建筑高度、绿地率等管控指标。严格按照村庄建设通则,做好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为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供依据。四、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下河乡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你区要指导下河乡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科学编制详细规划,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滨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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