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汶上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汶上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5日 政策文号:汶政发〔2024〕10号 有效性:有效
第一条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知识产权资金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中的引导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扶持企事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第四条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与资助奖励标准第五条知识产权创造资助。(一)新注册一般商标资助0.03万元/件。(二)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成功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和运营。(三)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奖励,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奖励0.2万元,每件最多奖励5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人在其他单一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每个国家或地区奖励0.1万元,每件最多奖励5个国家或地区。第六条知识产权运用资助。(一)专利导航扶持。对获得省、市专利导航项目的,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万元扶持资金。同一项目已获得市专利导航项目,又获得省专利导航项目的,按照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二)专利转让许可奖励。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推动专利转让许可工作,通过组织开展转化对接活动、建立转让许可专利与企业匹配对接清单等,促使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形式,将专利成功转让许可至企业的,对促成专利转让许可的专利数量年达到5件(含)以上的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资助。(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由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全面负责维权援助,维权援助经费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后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的,根据情况给予举报人200元—1000元奖励。已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县级不再重复奖励。第八条专利奖、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奖励。(一)对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二)对获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山东省专利奖奖励,又获得更高级别奖励的,按照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奖励。(三)对当年度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四)对当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同一单位已获得过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又获得更高级别奖励的,按照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奖励。第九条其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奖励标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其具体资助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执行。第三章申报管理与监督第十条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下发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向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报相关资料。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的材料集中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资金按程序拨付。第十一条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第十二条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汶上县财政局负责对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做好监督检查;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用好奖补资金,确保发挥最大效益。第十三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四条获得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检查。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汶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汶上县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和〈汶上县商标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汶市监字〔2019〕121号)同时废止。

山东济宁汶上县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山东济宁汶上县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汶上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汶上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