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淄博沂源西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沂源段)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政策文号:淄自然资源规划字〔2024〕98号
有效性:有效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你单位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淄博沂源西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沂源段)临时占用沂源县燕崖镇乐官庄村、大洪峪村,中庄镇河西三村等5个镇17个村集体林地8.1563公顷。临时占用期限24个月。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8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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