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服务对象与内容市级每年选择部分区县作为试点,对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达到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城乡低保老年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每人每月不少于150元的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服务对象、每月服务时长、每年服务月数由各区县确定。此项目应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基础上,统筹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组织实施,并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做好衔接,避免重复保障。2.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少于150元的标准,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四、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综合考虑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数量、品牌影响力和服务人群规模等因素,对运营服务组织达到一定数量、服务效果好的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原则上每年评选2家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参照每家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五、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一)分级分类审批对本方案规定的补助项目,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审批的原则组织实施。1.市民政局。(1)负责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总体推进、协调督导和备案汇总;(2)负责市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项目、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实施工作;(3)负责对县级初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养老机构运营奖补项目、市属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项目进行审批;(4)负责市本级相关项目的审批工作;(5)统筹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项目。2.县级民政部门。(1)负责对本地申报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养老机构运营奖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2)负责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奖补项目、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一次性补助项目、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类奖补项目、老年人福利补助类项目进行审批。3.镇(街道)。对本地申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奖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二)规范高效推进各区县要按照随时受理、及时审批、即时拨付、年底备案的原则,依托省养老管理平台,规范高效推进项目审批。1.强化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统筹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根据市级福彩公益金覆盖范围,对养老服务发展给予适当支持,于每年年初预拨补助资金,重点向养老服务需求大、财政困难、资金使用绩效好的地方倾斜。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按规定设立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城市社区食堂运营补助有关制度,高效推进城市社区食堂运营。本文件规定的补助项目统筹使用省、市、县养老服务发展资金。2.受理审批项目。各区县民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职责,分类受理有关补助申请(含县级初审结果申报),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同步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对民政部门已经掌握的和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免予提供。对审批通过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通过民政系统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3.加快预算执行。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对于支出进度较慢的资金,要紧盯不放,及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形成实际支出。严格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要求,对于无法按原预算执行的资金,要及时收回或优化调整。其中,省级、市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应全部用于本文件明确的支出方向,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老年人福利类)使用按财政部、民政部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支出。以区县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向市民政局进行资金审批情况备案,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展。4.强化绩效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要在项目贷款到期后,及时上报贴息期限内利息支付凭证。若发现项目贷款到位后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申请主体提前还贷或贷款项目中止等问题,区县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贴息资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省级要求,每年对各区县调整完善养老服务补助政策以及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作为分配省级、市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的重要依据。(三)明确部门分工市民政局负责市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备案工作,提出资金预拨意见和分配方案,实施项目备案和有关项目的审批,设置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组织预算编制,对支出政策和资金分配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下达预算指标,牵头预算绩效管理,并配合做好市级资金备案等工作。区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项目权限,分类做好项目审批、公示、备案、验收以及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审核拨付和预算绩效管理,配合做好资金备案等工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养老和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日财社〔2022〕36号)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的具体办法,开展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定期对补助项目建设和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改变养老用途、弄虚作假骗取补贴、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并依法进行追偿和处理。(四)明确有关工作1.各区县要严格落实项目及时受理和审批、即时拨付和定期备案要求,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严禁年底集中突击审批项目和拨付资金。纳入补助项目和奖补人员应全部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有关模块。2.养老机构床均综合建筑面积,根据养老机构具体类型和床位总量,分别按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年版)等有关标准确定。3.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可利用现有法人资格进行备案,并使用医疗机构相关手续申领有关补贴。医疗机构内设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应专门设置功能分区,严格区分病床和护理床位,实行物理隔离。4.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应由市或县统一委托,养老机构不得自行委托。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评估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评估存在问题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列入失信名单,给予公开通报和严肃处理,并及时告知登记注册机关。各区县要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奖补的监督检查,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入住老年人的身体能力评估工作,一经发现通过虚报老年人数、弄虚作假提高老年人护理等级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5.做好政策衔接。医疗机构内设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不得将病床纳入建设和运营补助范围。要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运营奖补等政策衔接,防止重复享受同类补助政策。已补助的项目,不得通过改变机构名称等形式巧立名目重复申请补助。本方案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附件:1.养老机构运营奖补申请表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申请表3.老年助餐服务运营奖补申请表4.家庭养老床位奖补申请表5.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一次性补助申请表6.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7.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奖补申请表8.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一次性奖补申请表9.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一次性奖补申请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打印关闭上一篇:日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下一篇:日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下载点击查看文件下载各省政府网站北京上海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南海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广西新疆天津重庆河南山西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宁夏西藏香港澳门台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内地市网站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潍坊市泰安市东营市济宁市聊城市临沂市德州市滨州市菏泽市枣庄市市政府部门网站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外办国资委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医疗保障局统计局城市管理局国动办大数据局信访局区县网站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其他网站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日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日照市技师学院日照妇女网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联系电话:0633—5177321邮政编码:276800网站地图版权所有: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网站标识码:3711000025鲁ICP备10008261号鲁公网安备37110202000207号本站提供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确切内容以正式文件及实际业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