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金乡县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金乡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金乡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乡县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长效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字〔2016〕22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省教育厅《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市教育局等11部门《济宁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建立金乡县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长效联动机制,推动有关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校园欺凌与暴力现实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做到联防联动,积极推动校园欺凌与暴力突出矛盾及典型案件的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保障在校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二)坚持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及时、有效、干预的原则,注重保护在校中小学生的隐私等合法权益。三、职责分工(一)县教育和体育局1.协调、指导各镇街中心校(联区)和中小学制定和完善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于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2.指导、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园欺凌与暴力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设立专门接受校园欺凌投诉的部门,明确相关职责,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疏导对象包括实施欺凌和被遭受欺凌的中小学生)。3.组织反校园欺凌与暴力投诉受理、应急处置培训,学习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县公安局1.全面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对校园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依法处罚。2.公安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立公安机关、教体部门、学校联席会议制度,配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及时研判学生在校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三)县司法局1.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校园欺凌普法宣传和培训。2.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校园欺凌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四)县人民法院1.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或者未成年人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校园欺凌案件。2.对校园欺凌案件及时立案、审理、调解,争取化解双方矛盾。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帮助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依法为其提供司法救助。(五)县人民检察院1.检察院未检办应当第一时间介入校园欺凌案件的审理、起诉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2.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涉及校园欺凌犯罪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校园欺凌犯罪嫌疑人,及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六)县民政局加强与教体、卫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联系和协作,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工作。(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和劳动就业业余培训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八)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县卫生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九)团县委1.协助教体、公安等有关部门对青少年遭受校园欺凌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配合司法、教体等有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自护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十)县妇联1.面向家庭普及反校园欺凌有关知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反校园欺凌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2.参与对欺凌、受害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矫治等工作,推动建立反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十一)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四、建立联动机制、完善长效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县教体局主办、各成员单位轮流承办,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对策。(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工作联络员,负责搞好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工作的上传下达、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三)建立培训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独立或联合举办防校园欺凌知识培训,提高反校园欺凌工作人员及整个社会干预、处理校园欺凌问题的能力。(四)建立宣传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法治宣传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机,深入社区、乡村,就如何进行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反校园欺凌的救济渠道、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营造反校园欺凌的良好社会氛围。(五)建立督导评查制度。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济宁金乡县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