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问答(2)]高标准农田项目如何申报?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满足哪些要求?
政策
发布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主,平原区条田长度宜为200m-1000m,宽度宜为50m-300m;丘陵区以修筑梯田为主,长度宜为100m-200m,梯田土坎高度不宜超过2m,石坎高度不宜超过3m,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地形坡度应在6度以下。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60cm以上,通体无明显的障碍层次,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cm左右,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二)建设内容以田块修筑、耕作层剥离回覆、细部平整等为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尽量与现有高标准农田地块形成区域连片性布局。丘陵、山区对未修建梯田的坡耕地沿等高线改造成水平梯田,同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但土层较薄的地块,宜先修成坡式梯田,再逐年翻土耕地改造成水平梯田,梯田的埂坎修筑应稳定牢固,土质黏性高的区域宜采用土坎,土质沙性高易水土流失的区域宜采用石坎,埂坎处宜适当种植灌木或草本植物。平原区以修筑条田为主,水田区宜布置格田。对集中连片、地面起伏较小的平地、沟坝地进行平整和畦田改造;对土层过薄的地块,采取客土回覆、加厚土层等措施,使土体中无明显砂砾层等障碍层次。二、土壤改良(一)建设标准改良后的土壤宜达到三泥七沙或四泥六沙的壤土质地。土壤pH应保持在6.0-7.5,盐碱区不高于8.5,盐分含量不大于0.3%。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一般不低于15g/kg、山地丘陵区一般不低于12g/kg。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7等以上。(二)建设内容针对临沂市土壤有机质含量偏低,氮素不足,严重缺磷,部分缺钾,重点开展地力培肥。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耕作层厚度,提高土壤肥力。同时,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不合理施肥造成的危害和肥料损失。对旱地加大有机粪肥施入数量,改善耕层土壤理化性状,协调土壤保水保肥、供水供肥能力,满足作物种植需要。通过客土改良,消除土壤过砂、过粘、过薄等不良因素,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部分客土来源可为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三、灌溉和排水(一)建设标准农田排涝标准,旱地、水浇地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年-10年一遇,可采用1天至3天暴雨1天至3天排除,设施农业种植区宜采用1天暴雨1天排除。水田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一遇,可采用1天至3天暴雨3天至5天排至耐淹水深。农田排渍标准,旱作区在渍害敏感期间可采用3天至4天内将地下水埋深降至田面以下0.4米-0.6米;稻作区在晒田期3天至5天内降至田面以下0.4米-0.6米。对于无盐碱化威胁的地区,地下水位控制在0.8米以下,盐化平原区地下水位控制在1.2米以下。对于地下水矿化度较高的地区,除满足防渍要求外,还应将地下水位控制在地下水临界深度以下。井灌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其它灌区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二)建设内容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充分利用地表水和现有水系,新建和完善现有水源,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完善现有灌溉渠系。主要开展塘堰(坝)、小型拦河坝、农用机井、小型集雨设施、泵站、疏浚沟渠、衬砌明渠(沟)、排水暗渠(管)和渠系建筑物(水闸、渡槽、倒虹吸、农桥、涵洞、跌水等)田间灌排等设施建设,其中机井设计须经济合理,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实施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喷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率。对局部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和宜引起洪涝灾害的农田地块等,通过完善排洪渠道、加固或修复现有坝体、修建泵站等基础设施,减少洪涝灾害。四、田间道路(一)建设标准机耕路路面宽度一般为4-6m,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碎石等材质,暴雨冲刷严重地区应采用硬化措施。生产路路面宽度一般不超过3m,宜采用碎石、素土等材质。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当田间道路与田面之间存在宽度或深度大于等于0.5m的沟渠或田面与路面的高差大于0.5m时,应设置连接坡道或涵管,连接坡道或涵管宽度取3m-4m,纵坡坡度宜大于15%。(二)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布置要适应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需要,与田、水、林、电、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和道路宽度。根据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要求,新建和改造田间机耕路(包括道路硬化)、生产路、坡道涵管、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以方便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人工作业。通过田间道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和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建设标准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应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居民点景观环境建设相协调。平原区林网占地率不大于4%,丘陵区在沟渠、道路两侧或一侧植树1-2行。主防护林带垂直于当地主风向,副林带垂直于主防护林带,林带间距约为防护林高度20-25倍,主防护林带宽3-6米。农田防洪标准为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0-20年一遇,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二)建设内容重点开展农田防护林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防护工程建设。在风沙危害易发区,特别是平原区域,结合立地和水源条件,兼顾生态和景观要求,修建农田林网,对退化严重的农田防护林抓紧实施更新改造,在主要道路、沟、渠两侧应适地、适树设置,提高林网生态保护效用,改善田间小气候,减少地面蒸发。对低山丘陵等易发水土流失区,特别是坡面较长的坡耕地和梯田的田坎田埂处适当种植灌木或草本植物,防止暴雨冲刷,增强梯田的稳定性;沟道治理合理修建谷坊、沟头防护。坡面防护布置截水沟、排水沟、小型蓄水等工程,配套节水型灌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六、农田输配电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合理布设弱电设施,为泵站、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水肥一体化、信息化工程以及其他农田建设必要的工程,如田间定位监测点配套设备等提供电力保障,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林带等工程相结合。建成后,实现农网、泵站、物联网、自动化水肥应用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确保输配电设施安全、低耗、高效运行。七、科技服务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情况,每4万亩左右建设1个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推广保护性耕种、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优良品种引进推广。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均匀分布,形成较完善的监测网络,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八、管护利用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管护职责与管护资金,完善监测和管护机制。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入库建档、考核;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严格保护,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第四章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一、区域布局根据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类型等土地利用条件,以及《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临沂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等规划成果,将全市农田划分为Ⅰ北部山地丘陵区,Ⅱ中、南部平原区,Ⅲ西部低山丘陵区,Ⅳ东部丘陵区等四个类型区,针对性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Ⅰ北部山地丘陵区,包括沂水县、蒙阴县、沂南县西部、平邑县北部、费县北部、兰山区北部,该区域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部分地势较为高峻,地形切割较深,起伏变化较大,并有不少丘陵盆地,河谷小平原错落分布,河谷小平原区域对应主要水系区域,如岸堤水库、跋山水库、沙沟水库、沭河、沂河、汶河、蒙河。土壤类型以棕壤、褐土、石灰(岩)土、中性粗骨土、淋溶黑钙土、钙质粗骨土为主,其中石灰(岩)土和粗骨土有效土层浅、肥力低。区域内是全市的油料、果品生产基地,主要灌溉方式为山塘水库和溪涧引水灌溉。Ⅱ中、南部平原区,包括沂水县南部、沂南县东部、平邑县中部、费县中部、兰山区南部、河东区、罗庄区、高新区东部、兰陵县南部、郯城县、莒南县西部、临沭县南部,该区域地貌类型以沂沭河冲积平原为主,地势低平,北高南低,少量分布丘陵岗地。该区域是粮食和蔬菜主要产区,素有“粮仓”之称,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多种小麦、水稻、蔬菜等作物。土壤类型以潮土、砂姜黑土、棕壤、褐土、水稻土、白浆化棕壤为主,其中砂姜黑土的物理性状不够良好,土壤质地偏重,干旱时容易漏水漏肥,白浆化棕壤养分含量低,土体结构差,低产。区域内是全市的小麦、玉米、水稻、蔬菜、油料、药材等生产基地,主要灌溉方式为河流引水灌溉和泵站提水灌溉。Ⅲ西部低山丘陵区,包括平邑县南部、费县南部、兰陵县北部、高新区西部,该区域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部分地势较为高峻,少量分布倾斜的山前平原,平原区域对应主要水系区域,如浚河、祊河、温凉河、西泇河、东泇河、吴坦河、唐村水库、许家崖水库、会宝岭水库。土壤类型以褐土、中性粗骨土、钙质粗骨土为主,其中粗骨土有效土层浅、肥力低。区域内是全市的瓜菜、油料、药材等生产基地,主要灌溉方式为山塘水库和溪涧引水灌溉。Ⅳ东部丘陵区,包括莒南县东部、临沭县北部,该区域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地势北高南低,多有分布前平地、岭间平地及沿河谷地,且宽阔平坦,谷地区域对应主要水系区域,如浔河、龙王河、洙溪河、绣针河、陡山水库。土壤类型以棕壤、白浆化棕壤、潮土、石灰性砂姜黑土为主,其中砂姜黑土的物理性状不够良好,土壤质地偏重,干旱时容易漏水漏肥,白浆化棕壤养分含量低,土体结构差,低产。区域内是全市的花生、玉米等生产基地,主要灌溉方式为山塘水库和溪涧引水灌溉。二、分区建设重点(一)Ⅰ北部山地丘陵区、Ⅲ西部低山丘陵区本区域侧重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开展水土保持、发展水利灌溉,兼顾中低产田土壤培肥改良,目标是提高田间设施配置密度和规格、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和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如下:1.田块整治。适度进行田块归并,以修筑水平及坡式梯田为主,土层较薄的地块宜先修成坡式梯田,再逐年翻土耕地改造成水平梯田,田面长应沿等高线布设,田面宽度主要根据地形、土层厚度及种植作物类型、机械化作业等确定。石坎修筑充分利用当地石块、田间砾石。在梯田的田坎田埂处适当种植灌木或草本植物,防止暴雨冲刷、防止水土流失。2.灌溉系统。重点修建小型蓄水池、泵站、塘坝等水源工程设施,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和地表径流拦截,开展灌溉沟渠整治,完善灌排渠系与田间配套建筑物,提高农田综合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扩大输水补水能力,提高丘陵山区的灌溉水保证率。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应用低压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配套输配电设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3.土壤培肥改良。主攻石灰(岩)土、石质土以及粗骨土的改良。通过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或覆盖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还田、合理轮作等措施,治理瘠薄土壤,加速土壤熟化,逐步恢复和提高原耕地的地力水平。加大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通过深耕深松,增加耕地的活土层厚度,营造一个较好的土体构型,提升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能力。加强因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而剥离的耕作层再利用,改善土壤质地和增加土层厚度。4.田间道路和防护工程。修建田间道路要统筹丘陵山地特征,主要骨干道路路面硬化或砂石铺筑。按照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道路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展线,力求短而直,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田间干道与村庄主要道路相连接,田间道路通达率90%以上。因害设防,在易冲刷区、易沉降塌落区等地段可适当布置护路护沟林,结合沟渠、道路、田块布置农田防护林网。加强谷坊、沟头防护等工程建设,防止侵蚀。(二)Ⅱ中、南部平原区本区域侧重现代化、科技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郯城县为代表,集中投入、整村整镇整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解决的问题是灌溉和排水系统以及改良砂姜黑土和白浆化棕壤等带有典型障碍层的农田。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是:1.排灌系统。疏浚改造排水河沟渠,注重更新改造排水涵闸、泵站,可与灌溉相结合,尤其注重治理重点平原洼地。加大清淤力度,试点建设生态型沟渠。加强水源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利用河流、沟渠和坑塘的骨干渠系、泵站、输水管道工程,充分拦蓄利用地表径流和灌溉回归水,增加可利用的水资源,提高灌溉保证率。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2.土壤培肥改良。主攻砂姜黑土以及白浆化棕壤的改良。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扩种绿肥、合理轮作等措施,治理瘠薄土壤,去除砂姜层、白浆层等障碍因素。砂姜黑土改良,增加秸秆还田,同时推广每3年进行1次深松深耕,降低土壤容重,增加土壤孔隙度;增施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添加沙土,达到三泥七沙或四泥六沙的壤土质地。白浆化棕壤改良,深翻改土,增加秸秆还田,将农家肥先行发酵后再追田,提高土壤肥力,添加沙土,减轻土壤板结。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相对均衡,提高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3.科技推广。重点推广应用水稻等新品种及相应的绿色、优质、安全、生态栽培技术。加强区域内耕地质量监测。推广保护性耕种、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4.田间道路。根据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要求,新建和改造机耕路、生产路,完善下田坡道、过路涵管、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设施,田间道路通达率100%,机耕路以建设混凝土硬化道路为主。根据生态景观和农机作业需要,结合道路、沟渠,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同步建设农田防护林网。(三)Ⅳ东部丘陵区本区域内高标准田建设以强化耕地保护为目标,围绕高产高效粮油等产业,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需要重点开展水土保持、水源工程建设,重视障碍农田培肥改良。在临沂市都市圈建设发展中发挥地域优势,推动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助推乡村产业发展。本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如下:1.田块整治。适度进行田块归并,大力修筑水平梯田,田面长应沿等高线布设,田面宽度主要根据地形、土层厚度及种植作物类型、机械化作业等确定。石坎修筑充分利用当地石块、田间砾石。在梯田的田坎田埂处适当种植灌木或草本植物,防止暴雨冲刷、防止水土流失。2.灌溉系统。以蓄水灌溉为主,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开展灌溉沟渠整治,增强田间补灌能力和排洪排涝能力。加强水库的建设利用,重点建设渠系和输配水管网。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工程,侧重发展管灌。3.土壤培肥改良。北部主攻粗骨土的培肥,加速土壤熟化,其他地势较平缓的丘陵区主攻砂姜黑土、白浆化棕壤的改良,去除砂姜层、白浆层等障碍因素。4.田间道路和防护工程。田间道路以硬化为主,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道路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展线,力求短而直,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田间干道与村庄主要道路相连接,田间道路通达率90%以上。因害设防,在易冲刷区、易沉降塌落区等地段可适当布置护路护沟林,结合沟渠、道路、田块布置农田防护林网。加强谷坊、沟头防护等工程建设,防止侵蚀。三、建设任务(一)可建设和利用潜力根据国土三调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成果,临沂全市现状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945.30万亩,可恢复属性地类面积434.45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建设需要,不可避免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时,应以可恢复属性地类中的园、林地作为“进出平衡”补划的主要来源。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48.30万亩。表3临沂市可建设和利用潜力情况单位:万亩区(县)2020年耕地可恢复属性地类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现状耕地合计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兰山区29.7613.982.0711.9115.38罗庄区22.638.490.997.5018.79河东区47.7314.357.846.5131.88高新区6.333.751.242.511.00郯城县84.9027.183.6623.5259.28兰陵县147.0818.702.0216.6867.29莒南县121.8227.9813.5414.4452.63临沭县86.3014.635.219.4248.51沂水县109.8393.2328.6164.6263.66沂南县94.3652.0326.0326.0072.09平邑县82.1853.194.1349.0640.25费县79.5341.4517.3824.0736.07蒙阴县32.8565.4924.3641.1341.47总计945.30434.45137.08297.37548.30综合现有耕地资源、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与已建高标准农田的空间分析,结合连片度要求,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剩余可新建高标准农田潜力(剔除10亩以下零星不连片地块、过于狭长地块、位于已建项目内部500亩以下连片地块)404.3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的一般耕地上剩余可建潜力(剔除10亩以下零星不连片地块、过于狭长地块、位于已建项目内部500亩以下连片地块)97.40万亩。“十四五”“十五五”期间临沂市各县(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需主要统筹考虑自然资源部门最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可建资源潜力,可恢复属性地类恢复为耕地时,对可与大田连片的地块宜纳入建设范围。表4临沂市高标准农田新建潜力情况单位:万亩区(县)合计永农范围内现状耕地一般现状耕地兰山区15.7611.823.94罗庄区7.405.282.12河东区15.5812.323.26高新区3.932.811.12郯城县40.2135.284.93兰陵县85.6975.1010.59莒南县71.2556.6114.64临沭县49.4442.077.37沂水县60.6046.1814.42沂南县38.9531.697.26平邑县45.9536.609.35费县49.2138.7610.45蒙阴县17.829.877.95总计501.79404.3997.40(二)建设任务规划期限内,确保2021-2030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9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0万亩(均以省下达临沂市任务为准)。临沂市依据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特征,分析各地己建设高标准农田情况,对剩余耕地资源进行坡度分析、连片分析,结合卫星航拍图并进行现场咨询踏勘核对,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兼顾均衡、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各县(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改造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表5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亩区(县)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021-2025年2026-2030年2021-2025年2026-2030年2021-2025年2026-2030年至2025年至2030年兰山区3.30351.5018.6818.68罗庄区0.50340019.2919.29河东区2.60481034.4834.48高新区1011002.002.00郯城县1877155.5777.2884.28兰陵县399131799106.29115.29莒南县16.113.981351268.7382.63临沭县16.54.57117465.0169.51沂水县1347124.5476.6680.66沂南县86.68133680.0986.69平邑县134593353.2557.25费县51591.5041.0742.07蒙阴县101354051.4752.47临沂市14651741224545694.30745.30(三)重点建设区域临沂市“十四五”“十五五”期间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9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6万亩,新建主要以地形、连片度、土地肥力为主要依据进行选择,同时应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情况,挖掘部分可建设地块,改造提升以建成时间为主要依据,重点筛选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各县(区)的新建潜力优质区域分布情况如下:兰山区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的4个乡镇,李官镇、半程镇东部、汪沟镇东部、方城镇北部和东南部。罗庄区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东部、中部的3个乡镇(街道),沂堂镇西部、傅庄街道南部、高都街道南部。河东区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东部、南部的6个乡镇(街道),汤头街道中部、太平街道北部、八湖镇西部、郑旺镇和汤河镇的东部、梅埠街道。高新区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马厂湖镇北部、罗西街道南部。郯城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南部的5个乡镇(街道),李庄镇、泉源乡、郯城街道、花园乡、归昌乡。兰陵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中部的14个乡镇(街道),卞庄街道、大仲村镇、矿坑镇、车辋镇、下村乡、鲁城镇、尚岩镇、向城镇、新兴镇、兰陵镇、芦柞镇、庄坞镇、磨山镇、神山镇。莒南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南部、西部的6个乡镇,石莲子镇、岭泉镇、板泉镇、坊前镇、相沟镇、洙边镇。临沭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南部、西部、东部的5个乡镇(街道),青云镇、郑山街道、曹庄镇、石门镇、玉山镇。沂水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南部、西部、东部的8个乡镇(街道),许家湖镇、院东头镇、夏蔚镇、高桥镇、沂城街道、诸葛镇、沙沟镇、杨庄镇。沂南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南部的6个乡镇,依汶镇、湖头镇、大庄镇、张庄镇、青驼镇、砖埠镇。平邑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南部的9个乡镇(街道),仲村镇、柏林镇、卞桥镇、平邑街道、铜石镇、流峪镇、临涧镇、白彦镇、郑城镇。费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南部、西部、东部的6个乡镇(街道),马庄镇、石井镇、梁邱镇、朱田镇、费城街道、胡阳镇。蒙阴县新建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西部的5个乡镇(街道),坦埠镇、垛庄镇、联城镇、常路镇、蒙阴街道。四、重点建设工程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建设,临沂市应重点推进田间道路及防护工程、土壤改良、排水灌溉设施三方面相关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及防护工程。田间道路除了田间主要骨干道路应硬化外,部分的机耕路、生产路也应因地制宜进行硬化或砂石铺筑,保障农业生产的便利性,为机械化提供保障。如在砂姜黑土分布的区域,应重点进行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此类型土壤粘性很重,雨后道路十分泥泞,不利于人机通行。结合沟渠、道路合理布置农田防护林网。丘陵区注重加强谷坊、沟头防护等工程建设。土壤改良对保障目标作物产量和土壤可持续健康利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临沂市应重点对砂姜黑土、白浆化棕壤、粗骨土、石质土、石灰(岩)土这几类土壤进行改良。砂姜黑土主要分布在兰陵县、郯城县、临沭县、莒南县、沂南县、河东区、兰山区、罗庄区,改良措施有:①增加有机肥,合理使用化肥,②秸秆还田,③加强排水设施建设,控制内涝。白浆化棕壤主要分布在临沭县、莒南县,改良措施有:①深翻改土,以不超过40cm为宜,②秸秆还田,③推广使用有机粪肥,④综合治理,通过以上3种措施组合使用,辅以客土掺沙提高可持续地力。粗骨土主要分布在沂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改良措施有:①修建梯田、在边缘种植灌木控制水土流失,②增施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③实行粮肥轮作,④深耕深松,⑤使用保护性耕种技术,如免耕少耕和秸秆覆盖。石质土主要分布在沂水县、平邑县、费县,改良措施与粗骨土相似。石灰(岩)土主要分布在沂水县、蒙阴县、沂南县,改良措施与粗骨土相似。土壤改良应同时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监测成果,强化技术支持,改良措施的连续实施时间宜保证3年以上,充分体现改良效果。排水设施。平原地区应注重疏浚改造排水河沟渠,加大清淤力度,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把项目区与周围相邻区域的排灌系统相结合,保证整体性通畅可用。灌溉设施。加强平原和丘陵区水源工程建设,在项目规划设计时,注重水源工程建设,特别是水源缺乏的山区丘陵地区加强对雨水等水源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地表水源基础上,以新建灌排泵站和灌排渠道为主,结合道路、防护林、电力统一规划布置,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推广低压管道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工程。表6临沂市不同类型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适宜模式分区(按灌溉方式分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适宜模式山区丘陵分散小水源灌溉区模式五、模式七水库灌溉区模式四、模式五引河、引湖灌溉区模式一、模式二、模式三平原机井灌溉区模式六表7临沂市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模式分类编号模式名称工程内容适用条件与区域模式一引河(湖)灌区渠系上分散提水,田间配套改进地面灌溉模式引河(湖)灌区在已防渗处理的骨干渠系、末级沟渠上,采用移动式机泵提水,田间配套移动软管实行“退管浇”,农田采用改进地面灌溉技术。引河(湖)灌区的部分区域,农户自发灌溉的主要方式。模式二引河(湖)灌区渠系自流,田间配套改进地面灌溉模式引河(湖)灌区骨干渠系进行渠系防渗,田间斗、农级末级渠道进行节水防渗改造和配套完善,渠系水自流到田间,田间配套改进地面灌溉技术。一般用于灌区或渠系的上游,渠道为地上渠或半地上渠,渠道水位高于地面,可自流至农田灌溉。模式三引河(湖)灌区泵站提水管道输水灌溉或喷微灌模式直接从人工河湖建泵站引水或在引河(湖)灌区的沟渠、坑塘等水源上建设固定提水泵站,田间建设管道输水工程,地面给水栓以下配套移动软管实行“退管浇”,田间采用改进地面灌溉或喷微灌技术。引河(湖)灌区的部分区域或土地集约化经济作物区域,建设泵站提水管道输水灌溉工程,采用此模式。模式四水库灌区自压管道输水灌溉模式水库灌区的骨干渠系多已进行了渠系防渗,充分利用灌溉水头,对支、斗渠进行管道化改造,田间配套改进地面灌溉技术。个别大中型、部分中型水库灌区渠系节水改造模式。模式五中、小型水库(联网)自压管道输水灌溉或喷灌或微灌模式对于有一定压力水头的中、小型水库灌区,实行单库或多库联网,在放水洞以下或干渠以下建设自压管道输配水管网,利用管网的压力水头分区,分区建设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地面给水栓以下田间配套移动软管实行“退管浇”,田间采用改进地面灌溉或喷灌或微灌。中、小型水库灌区渠系节水改造多用中、小型水库(联网)自压管道输水灌溉;中、小型水库灌区土地集约化经营区域或经济作物,多用中、小型水库(联网)自压喷灌或微灌模式。模式六机井(管井以浅层地下水为水源,严禁采用深层地下水农业灌溉)提水移动软管或管道输水灌溉模式新打或维修固定式机井提水,地面移动软管或管道输水,田间采用改进地面灌溉或喷微灌技术。机井灌区大部分区域、土地集约化经营或经济作物区域农户自发灌溉常用模式。模式七分散小水源固定式泵站、移动式机组提水管道输水灌溉或喷灌或微灌模式充分利用河、库联网水源及塘坝、拦河坝、机井、大口井、平塘、长条井、坑塘、水池、水窖等山丘区分散水源,建设固定泵站提水管道、移动式机组提水软管输水灌溉工程,田间采用改进地面灌溉或喷灌或微灌。泵站提水管道输水灌溉是分散小水源泵站提水灌溉的常用形式;分散小水源泵站提水喷灌或微灌多用于经济作物灌溉或抗旱应急。第五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一、强化质量管理(一)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二)开展质量评价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规范竣工验收(一)明确验收程序项目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初步验收,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位置,完成竣工决算和审计,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项目审批单位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可通过组建工程、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等方式开展。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且施工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与乡镇政府(建设单位)、村委会或其他责任主体办理项目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移交手续,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标准。(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等信息。(三)做好监督管理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验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等规定,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检查。三、统一上图入库(一)完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国土三调土地利用变更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四、加强后续管护(一)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管护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管护监管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县级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建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并将管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的监督,督促管护主体履行管护责任;负责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和服务。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区)的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主体,将高标准农田设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可直接负责或委托受益范围内的农户、农业经营主体等进行工程管护,可通过承包、租赁、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确定工程管护主体,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建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服务组织,统一管护高标准农田。(二)健全管护机制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建后工程管护机制,各级根据职责明确管护资金、管护标准、管护考核、管护人员,有效保障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工程招标阶段中,明确中标企业对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输配电等工程设施的质保期限和维护职责,倒逼企业提高工程质量。各类管护主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设施的使用和损坏情况,严格管护经费使用,服从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各方监督。(三)落实管护资金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管护经费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数量比例。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以工程养工程”原则,将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通过承包、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收入,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护资金。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公益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如灌排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解决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市县乡村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安排管护资金,其中市级每年每亩补助2元,主要用于维修农田水利设施、购置简易维修工具和运行监测设备、推进管护信息化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保费等。对损耗性大、使用频率高的农田基础设施重点管护,鼓励运用金融保险市场化手段,拓展后期管护资金来源渠道,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临沂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临沂市“十四五”期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调整完善的通知》的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五、严格保护利用(一)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提供给自然资源部门项目矢量范围,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或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应严格耕地占用审查,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涉及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及时补划,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从严打击违法取土破坏耕作层、向农田排放不达标废水污水、向农田排放倾倒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等行为。第六章投资标准和效益分析一、投资标准“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由中央、省、市、县等多级渠道以及建设主体多元筹集。结合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近几年项目建设亩均投入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关于投入标准的要求,测算项目建设各项工程的投入水平。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确定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为:到203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一般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适度增加地方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在确保完成改造提升规划任务的基础上,支持各县区通过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形式,自行开展对规划任务外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二、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践经验,本规划实施后,规划建设区域的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将明显提升,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加上优质、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其他效益,亩均每年增收节支300元以上,由此可估算:累计到2025年,可增加粮食产能66345.20万公斤,农民收入增加总额216000万元。累计到2030年,可增加粮食产能220160万公斤,农民收入增加总额71562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此外,高标准农田建设可就近消化吸收部分农村劳动力,政府投入的部分资金可转化为农民技工现金收入,推动农民增收。(二)社会效益一是增强临沂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田地力水平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二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为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提供坚实基础,同步加快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三是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四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田间道路建设,改善农村环境,使规划区内的沟河能排、能灌,水质清澈,空气清新,交通状况得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变。(三)生态效益一是明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完善灌排设施,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落实衬砌渠道、配套田间灌排设施、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效率促进节水、节肥、节药。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改善区域内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起到积极作用,可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一步提高,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可显著提高防风固沙能力,土壤改良等农业科技的应用,可有效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酸化等问题,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田间水网促进雨洪利用和地下水回补,可有效拦截泥沙、减轻土壤侵蚀强度,控制水土流失,可改善地下水环境,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第七章保障措施一、压紧压实责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全力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行管护等工作。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加强行业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土地范围广、项目数量多、资金投入大、设计监理设备等行业多、政府个人单位等多主体参与,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必须加强监管。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建立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诚信档案,推行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对严重不诚信单位永久禁止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研究制定《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农田建设制度体系,规范提升农田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监测全环节管理水平。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队伍安全。三、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区)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县(区)任务要求,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按各地实际情况科学分解落实。县级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域水土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应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按照建设分区因地制宜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建设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需求。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优先建成高标准农田。各县(区)要充分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布局和项目安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综合考虑耕地资源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各相关部门的规划成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要做到数据共享,促进高标准农田各类项目有序、有效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并加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考核。在规划实施中期,采用各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四、加强政策支持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配足市级资金,县级资金落实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各县(区)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投入保障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由县级统筹用于农田管护、灾毁修复等支出。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银企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五、加大科技支撑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收引进和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六、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列入市县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评价综合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耕地所有者、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开展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强化农田建设资金绩效管理,对在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中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县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