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6日 政策文号:淄政字〔2022〕3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淄博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一、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推行“五个优化”,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和“四强”产业,大力发展“四新”经济,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通过科学供地,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持续优存量、扩增量,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二、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2年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631.8584公顷。(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1.住宅用地。2022年度计划供应552.17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5.2%。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10.4959公顷,租赁住宅用地3.5399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38.1382公顷。2.商服用地。2022年度计划供应134.080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69%。3.工矿仓储用地。2022年度计划供应642.007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7.6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2年度计划供应173.285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77%。5.交通运输用地。2022年度计划供应2048.877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56.41%。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8.1339公顷。7.特殊用地3.3公顷。三、保障措施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落实供地计划主体责任,严格供应计划执行,确定供地时序,统筹推进供地土壤污染调查、文物影响评估等工作。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文旅、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有序实施。附件:1.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2.淄博市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2淄博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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