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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宁监管分局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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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宁监管分局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政策文号:济应急字〔2022〕30号 有效性:有效
各市应急管理局、银保监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财产险公司,有关省属企业: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发挥事故预防功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监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做好我省当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安责险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的重要方式,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范能力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安责险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安责险工作,切实发挥安责险的事故预防功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二、安责险投保范围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全体从业人员投保安责险,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注销解散外,不得退保或延迟续保。安责险保险责任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人身伤亡、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其中从业人员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安责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三、安责险承保和理赔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应具备《实施办法》要求的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合规经营安责险业务,在承保、理赔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和风险保障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产品备案方面。保险机构应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实际经营状况设计开发安责险产品,合理制定保险条款、厘定保险费率,满足投保企业相关保险保障需求。(二)承保服务方面。保险机构应按规定使用经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合规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不得弄虚作假、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生产经营单位的投保要求。保险机构可自愿组合采取共保方式开展安责险工作,以增强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服务能力,但不得以分割或分配市场份额等方式破坏公平竞争。(三)理赔服务方面。保险机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案后要快速响应,建立健全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坚持应赔尽赔、应赔快赔,确保赔付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切实帮助受困群众和企业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四、事故预防服务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遵循强制性、规范性、适用性、实效性原则,以降低投保单位生命财产损失为主要目的,为投保单位开展防灾防损和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事故预防服务的具体内容及频次,投保单位应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应加强对事故预防服务评估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有效降低投保单位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保险机构应据实列支事故预防服务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扩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不得虚列服务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不得违规泄露投保单位的职工信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投保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现保险机构未按有关要求开展事故预防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构成违法违规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相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我省安责险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发挥部门职责,依法依规推动我省安责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加强信息化管理。省应急厅牵头建立安责险信息管理平台,并与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情况监管,对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有关部门应予以协助配合。(三)加强检查督导。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将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投保安责险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安责险的监管力度,对不严格执行经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低价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投保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各承保机构要强化服务,积极协助生产经营单位投保,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对于赔付及时、事故预防到位的保险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恶意竞争、推诿扯皮、拖延赔付、无理由拒赔和未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退出承保业务。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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