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升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嘉祥实际,决定自2022年起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城乡统筹、精准施策、按需设岗、岗责匹配”原则,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幅创设公益性岗位,促进充分就业、劳有所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在全县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1748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11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648个。年度开发计划为:乡村公益性岗位2022年、2023年每年安排3700个,2024年、2025年每年安排185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022年、2023年每年安排216个,2024年、2025年每年安排108个。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就业困难群众就业需求动态调整年度计划。三、组织实施(一)分类设置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库(2月24日前完成)。1.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立足农村实际,按照长期性和临时性相结合,分类设置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2.城镇公益性岗位。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分类设置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3.统筹设置岗位。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县乡道路保洁、劳动保障等。具体岗位名称依据《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各类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22〕3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明确安置对象,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库(2月24日前完成)。1.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2.城镇公益性岗位。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登记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3.分类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库。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镇街牵头,各村(社区)集中摸排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分别建立城镇、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规范组织上岗,确保实现人岗匹配(3月底前完成)。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同时要做好协议签订和岗前培训工作。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各镇街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程精准管理,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同时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镇街、村(社区)进行双重管理,共同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落实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和人员退出、补充机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大数据中心、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统一岗位待遇,强化权益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镇、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分别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镇街根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县财政为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对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村(社区)要积极协助做好理赔工作。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各镇街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门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招聘专职人员3名,负责做好岗位开发、信息录入核对、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各镇街人社业务经办机构增设专职城镇公益岗2-3名,负责做好辖区内相关信息推送、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设立1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做好本村(社区)的相关工作,确保各级各单位之间信息畅通、运转高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明确部门责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政策落实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根据年度开发计划,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由省市县三级按60%、20%、20%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格督导落实。把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重点强化岗位开发数量、人员管理等情况的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与评先树优挂钩。(五)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公益岗开发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使就业促增收、劳有所得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鼓励公益性岗位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就业困难群众的浓厚氛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1.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2022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表附件1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江峰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王君磊县委常委、副县长成员:石卫东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董兴春县财政局局长魏余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翟禄英县残联理事长任卫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陈忠服县民政局局长袁庆东县司法局局长程合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尹哲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高夫龙县水务局局长李养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薛以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辉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姚建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郏全顺县应急局局长郭长忠县大数据中心主任李国斌嘉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帅卧龙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吕树全万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国振金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海涛纸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韩超仲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龙飞满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冠军孟姑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曹梦彩大张楼党委副书记、镇长薛海波马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以萌梁宝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邦辰黄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飞老僧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魏余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附件22022年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表镇街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单位:个)总数城镇乡村嘉祥街道16418146卧龙山街道44516429万张街道27516259纸坊镇48518467梁宝寺镇33218314马村镇23418216金屯镇39518377大张楼镇17818160孟姑集镇20815193老僧堂镇31215297仲山镇34615331满硐镇19315178黄垓镇34916333合计3916216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