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产业园区
-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临沭新兴产业园(汇商工谷)
山东-临沂-临沭县
-
山东国际科技模具产业园
山东-临沂-罗庄区
-
沂水县龙家圈乡农业科技示范园
山东-临沂-沂水县
-
莒南板泉产业聚集园区
山东-临沂-莒南县
-
莒南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山东-临沂-莒南县
-
莒南汀水工业园
山东-临沂-莒南县
山东临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临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和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四位阿拉伯数字,每个部门编一组,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01”起,末尾不用“号”字;制定单位代码与登记流水号连接,中间不用连接符分隔。三个部分之间各用一个西文字符位的短横杠连接。第三十五条经登记编号后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印发,规范性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1行顶格用三号黑体字标注登记号。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应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同步解读等工作。市政府网站应设立规范性文件公布专栏,规范性文件(标注登记号)应通过网站专栏、市政府公报统一公布。根据工作需要,《临沂日报》经授权可刊登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七章备案与解释第三十六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承办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第三十七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和合法性审核意见等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市政府备案,径送市司法行政部门,由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备案审查。多个市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报市政府备案。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第三十八条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市、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同时通过山东省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数据库,及时进行登记。第三十九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规定就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第四十条市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出具审查意见并反馈报备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一)属于规范性文件,报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备案登记;(二)属于规范性文件且未发现违法情形,但报送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在制定技术规范方面存在瑕疵的,提出相关改进、补充建议,暂缓办理备案登记,经制定机关修改、补充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三)规范性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登记,要求制定机关限期改正、废止,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市司法行政部门:1.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范围的;2.与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省、市文件相抵触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足以影响该规范性文件效力的情形。第四十一条违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规范性文件、不执行备案审查处理决定的,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给予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第四十二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应按季度公布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定期通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第四十三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市政府,需要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作出解释的,由起草部门拟定解释方案,按程序经市政府审定后作出。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可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申请,由制定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承担备案审查职责的备案审查机构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受理部门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审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第八章实施与评估第四十五条规范性文件应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至2年。规范性文件应载明“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与公布日期的间隔不得少于30日,但规范性文件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影响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或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部门或机构根据其制定目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照一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其制度规范、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对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继续执行、修改、废止进行全面论证并提出评估意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实施)部门负责评估,可以自行组织评估,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评估。第四十七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进行评估:(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被修改、废止或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有规定与之不相适应的;(二)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的;(三)拟上升为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的;(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可能存在合法性、合理性问题的;(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较多意见的;(六)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的;(七)制定机关认为应当开展评估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应当依照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标准进行。评估部门或机构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完成评估后应出具评估报告,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结论应当作为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重要依据。经过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做好评估后“三统一”和报送备案工作。第九章清理与汇编第四十九条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市政府根据国家、省部署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或专项清理,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部门负责具体清理工作。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修改:(一)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规定行政收费事项以及其他不得由规范性文件设定事项的;(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四)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五)部分内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六)调整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七)部分内容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八)其他应予以修改的情况。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废止或宣布失效:(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已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的;(二)主要内容与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或被其涵盖的;(三)主要内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四)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调整的法律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五)被新的规范性文件取代的;(六)其他需要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情形。第五十二条清理后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应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汇编。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三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应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县区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应于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等工作情况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临政发〔2017〕27号)同时废止。附件:有关文书格式样本媒体解读:《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图表解读:《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局长陈霖解读《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媒体解读:《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有关文书格式样本.pdf】【下载Word】【下载PDF】【关闭窗口】【字体:大中小】【打印本文】
山东临沂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16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16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5-01-16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