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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加快“按揭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发〔2021〕12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和激励作用,有效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破解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推进“产业平台”共建共享,积极试行按揭农业模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以支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目的,以推动探索实施按揭农业为主线,以破解乡村产业融资难题为目标,构建更加完善的财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助力打造乡村振兴“产业平台”,引导龙头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生体,让经营主体和农户从融资环节中解脱出来,利用金融分期支付享受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红利,全面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和运营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二、基本原则1.区级引导,镇(街道)落实。深化区级财政支农政策,开展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对接行动,对按揭农业进行专项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发挥省市区三级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整合支持效果。2.系统推进,突出重点。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向乡村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助推解决涉农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3.先行先试,示范引领。鼓励试点镇(街道)先行先试,深入学习探索财政金融支持按揭农业、促进乡村振兴的新方式,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确保形成良好的政策效果。4.跟踪指导,强化扶持。加强对试点镇(街道)工作指导,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在对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适当予以表彰奖励。三、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实施路径总体目标:以推行按揭农业发展新模式为突破口,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深入挖掘金融资本在“三农”转型升级中的潜能,推动财政、金融、产业深度融合,选推产业基础好、市场开拓好的特色产业基地,优先发展“按揭农业”;打造“政府统筹、公司经营、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的乡村振兴新路径,升级改造一批,培育新建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建设高标准“稻+”、高标准果蔬、高标准畜牧等按揭农业示范区,搭建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按揭农业新平台;破解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破任城区现有农业发展的规模和层次,推进农业产业化全产业链的跨越式发展,使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重点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工作思路:实行“国有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即“1+N+农户”的方式(1是国有公司,N是承担不同按揭农业项目的民营龙头企业或合作社)。随着新的农业项目和不同的龙头企业加入,国有公司循环投资建设新的项目产业基地,分期回收投资成本。实施路径:1.金融资本支持。充分发挥省农担公司“鲁担惠农贷”增信、分险、赋能作用,重点用于支持按揭农业发展。区国金局牵头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农担济宁管理中心与各银行机构充分对接,金融机构要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出针对性强的按揭农业金融产品,降低服务门槛,为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2.国有平台主导。依托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项目贷、流贷、政府专项债等融资方式,根据镇(街道)乡村产业发展现划、新型经济主体项目建设等情况,投资建设农业产业基地、生产经营设施及电商、仓储、物流、研发、道路等配套设施,交付民营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管理运营,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建立健全“公司+基地+民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构建多方共赢生产经营体系,探索建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共生机制。3.新型经营主体引领。积极引导和鼓励一批产业基础好、经济实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与国有公司合资合作或自主投资建设农业产业生产经营设施,然后有偿交付给合作社或农户经营管理,签订承包经营协议。民营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经营主体领办合作社)承接国有公司(或其他经营主体)建成的农业生产基地,组织吸收农户购置或租赁农业生产设施,签订分包协议,承接按揭农业生产园区的管理,实现生产经营、技术推广和销售等全链条服务。4.主体(农户)按揭经营。经营主体对接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用于认购特色农业基地及生产管理;鼓励村级合作经营组织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农户分包实际,持有部分基地进行运营管理,实现的收益作为集体经济收入;主体(农户)按照协议约定,在还款周期内分期偿还按揭贷款,贷款全部偿还完成后,农业生产设施产权归农户所有。主体(农户)可采取两种担保模式,一是采取省农担担保模式,二是采取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阶段性担保模式,即主体(农户)购买农业设施确权后,办理农村生产设施抵押,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四、阶段性目标1.确定主体,完善措施。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快试点进度。明确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按揭农业项目国有平台投资主体,根据项目推进投融资需要,可在区国金局下新设立国有平台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业务由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统管。二是提供工作保障。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金局联合济宁农商银行、山东农担济宁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接揭农业实施细则,将涉农整合切块资金以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优先用于支持按揭农业工作。针对按揭农业制定对各级经营主体融资、担保等措施,制定对投资建设的主体和承包种养大户以奖代补的标准和对国有投资资金的监管措施,尤其加大对种养大户的担保扶持力度。对试点成效明显的镇(街道)、部门、单位,给予单项奖励表彰。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道)继续宣传按揭农业新模式,调研优势产业,由镇(街道)申报相关试点项目。2.确定产业,落地实施。开展“稻蛙”“稻虾”二个试点项目的尽职调查,由国有公司与民营龙头企业沟通,镇(街道)、济宁农商银行、山东农担济宁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局、国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规划建设方案编制、投资运营方案制定、融资计划、土地流转及按揭农户动员组织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取得实质进展。10-12月,落地具体的产业和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前期实地调研确定的喻屯“稻虾”、唐口“稻蛙”试点产业,形成细化方案措施,力争年底前落地具体的产业和项目。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将“按揭农业”作为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一号工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国金局、区自然资源局、济宁农商银行、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农担济宁管理中心以及相关合作银行等单位参与,组成工作专班,协调各方资源,督促指导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2.强化政策保障。区财政局对按揭农业新增贷款产生的区级留存税收,奖励给金融机构;建立对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机制,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对按揭贷款农户给予财政补贴。相关部门要从市场准入、财政支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技术创新、引导金融资本注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按揭农业发展。3.压实工作责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按揭农业的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工作;区国金局、济宁农商银行、山东农担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开发惠农信贷产品,协调落实按揭农业贷款,核实新增贷款数量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调配,强化用地保障和设施农业产业谋划;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区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中心分别负责畜牧产业、渔业产业谋划和服务;区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相应服务和支持;国有平台负责融资投资和建设按揭农业设施,对接民营企业或镇村经营主体,做好设施管理、监督和移交;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合作银行新增贷款奖励和“以奖代补”等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研究部署,负责本辖区按揭农业的规划建设及实施,并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落实本辖区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妥善处置不稳定问题,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4.加强技术服务支持。要加强对试点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主体、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的金融服务指导和电商等营销服务指导。要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涉农专业人才到经营主体从事技术服务工作,支持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参与农民合作社建设,打造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力度,组织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到先进地区学习培训。5.加强督导调度。把试点按揭农业完成情况纳入区乡村振兴督查事项,开展重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建立月报机制,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对按揭农业试点产业和项目的计划安排、阶段进度、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月底定期反馈到区按揭农业工作专班办公室。附件:1.任城区按揭农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2.任城区按揭农业试点工作审批流程3.任城区按揭农业国有平台投资路径附件1任城区按揭农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按照5月9日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按揭农业”落实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按揭农业”的会议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顶层设计,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任城区按揭农业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赵文卫(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陈宗学(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主任)王为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吕镇(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孙殿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景祥(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杰(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党万辉(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仝义泉(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管理中心主任)孙琪(济宁城乡振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宗学、王为领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景祥、贾思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金融支农按揭农业专项工作,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培育壮大村集体现有产业,发展高端农副产品,构建新型高效农业基地和产业化平台。附件2任城区按揭农业试点工作审批流程附件3任城区按揭农业国有平台投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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