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队伍到达各自岗位。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进行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车辆及装备调度。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并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镇(街道)、各工业园区及生产企业应急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必要时,请地方部队参加。6.2.5事件扩大应急措施当事态的发展难以控制,事件级别有上升趋势时,应按相关程序启动高级别预案。当突发环境事件衍生出其他突发事件,目前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严峻的态势,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向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发出请求报告。在相应的预案启动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当事态的发展超出全市现有的处置能力或污染可能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县(区)、济宁市、山东省或国家有关部委提供支援救助的,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应将情况及时上报。6.2.6应急人员撤离条件、方法(1)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故企业应急指挥机构迅速组织,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应急处置无关人员安全撤离和疏散,并派人进行现场监护。现场应急专家根据事故状态向应急现场指挥部做出撤离建议,应急现场指挥部做出撤离的决定,然后全体动员通知危险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人员,确保危险区域内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减少,应迅速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应急现场指挥部作出应急处置方案并实施。(2)应急抢险人员紧急疏散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对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下达撤退命令,现场公安消防人员通过喇叭、哨子作出撤离警报;撤离警报发出后,指挥事故现场人员及车辆单向离开,并禁止再次进入,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撤离警报发出后,全体应急人员应按照要求关闭正在运行的设备设施,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应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救助。应急人员尽快离开后,应迅速在事先指定的地方集中,同时应急现场指挥部授权专人统计应到人数,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人员滞留危险区域中。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6.3应急监测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环境监测工作,并负责指导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环境监测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由区生态环境部门在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应急环境监测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应急监测中的职责为:(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技术支撑。6.4信息报告、发布和通报6.4.1报告方式与内容应急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表4-1信息上报要求一览表项目事件要求报告方式报告内容初报第一时间上报电话直接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续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并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终报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6.4.2信息发布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发布机制:(1)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信息统一由济宁市任城区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发布。(2)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向区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供。6.4.3信息通报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同时,如果预测该事件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可能迁移、扩散到南水北调工程下游流域或河段,可能对下游的生产用水、农灌用水、养殖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产生影响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下游行政部门建议,向周边县(区)应急部门通报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有关情况。6.5安全防护6.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故现场的程序。6.5.2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由组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政府统一规划,设立紧急避险场所。(1)根据事发时当地的天气条件、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2)根据事发地的气象、地理条件等,疏散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的紧急避险场所。6.6应急终止6.6.1应急终止的条件(1)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已得到控制或消除,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已有效控制,污染已逐渐消除。下游出境断面的水质已达到南水北调工程水质考核标准;(2)污染源的集中排放、下泻、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6.6.2应急终止的程序应急现场指挥部确认污染事件终止后,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下达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命令。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监测部门继续进行跟踪调查监测和后评估工作,直至事发地至下游出境断面的水质恢复正常状态,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形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组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政府并存档。7.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7.1.1根据现场专家的科学结论及相应监测意见,环境监测部门提供跟踪性监测,同时监察部门对现场进行看护,消除污染隐患。7.1.2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地区的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制定补助、补偿、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等善后处置工作。7.1.3根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故进行通报。7.2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或配合省、市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及时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7.3保险各级有关部门要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办理事故损失保险。7.4总结评估应急办公室负责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总结评估。配合省、市应急指挥机构进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1)指导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2)应急办公室负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3)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过程评价,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标准和实践经验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本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8应急保障8.1人力资源保障(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制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及应急处置队伍。(2)各镇(街道)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常备应急力量,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水平和能力。(3)化工园区要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在辖区内建立联动机制,发挥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的应急能力,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4)在南水北调工程沿线上、下游建立联动防范机制,必要时能迅速启动下游联动防范机制,保障下游用水安全。8.2资金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根据本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的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各级财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促进应急工作的开展。8.3物资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和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检验、鉴定和监测能力建设。增加应急处置设备、快速机动设备、通信设备和自身防护装备,储备应急物资,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和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各部门的物资储备应坚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物资储备数量、种类应当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实施动态储备。要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与维护,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物资缺失或报废后必须及时补充和更新。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应急物资征调及管理办法,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物资储备不足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向市应急指挥机构申请调拨救援物资。8.4应急平台保障应急办公室负责建设应急平台,应急平台应包括:(1)风险源信息。功能包括环境风险源信息的收集,各种数据的输入(包括环境风险源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源信息、单位周边情况、应急预案等)。(2)应急预案管理。功能包括政府应急预案管理模块、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模块。(3)危险化学品信息。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实现危险化学品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应急调用。(4)应急物资管理。能够提供应急物资信息的录入、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可查询满足某种条件的应急物资信息。(5)应急专家信息。实现对应急专家的信息管理,可查询满足某种条件的应急专家信息。(6)车辆调度。实现对应急车辆和监察车辆在应急管理中进行调度。(7)污染源在线监测。实现环境污染源的在建监测,并可查看污染源的实时监测数据和历史监测数据等。(8)突发事件接警系统。(9)移动应急系统。将应急现场的污染源基本情况、事故影响程度及应急处置情况快速录入;支持将现场应急人员、应急监测车与应急现场指挥部之间的信息互联。8.5医疗保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医疗急救网络是应急急救的骨干力量,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专业医院的布局及事故现场的需要及时协调有关医疗专家和医疗卫生小分队进入现场,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援、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需要对伤员进行救护。根据应急救援、专科救援需要,区卫生健康局派遣有关专家并紧急调用特种药品、特种救治设备。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依托事件发生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事件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与公布情况,制定调用方案,检查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负责提供有关资料。8.6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车辆,应急车辆必须保证有2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济宁市任城区环境监测站配有环境应急监测专用车,并设专人负责,确保车况正常运行,满足应急监测需要。8.7治安安全防护8.7.1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工作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进入现场时要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服从应急指挥系统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严格程序,规范工作,避免伤亡和损失。8.7.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时对周边的受灾群众实施安全防护。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群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人员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及其下游可能影响的范围划定警戒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在安全边界以外,在人群较集中的地方设立紧急避难场所。8.8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应急处置全过程联络畅通。(1)应急通知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办公电话,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在外应急人员的联络以手机为主,确保应急通知快速下达。(2)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保障以手机为主,确保应急指令的快速下达与接收;事件现场的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也利用手机实现。(3)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电话作用,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手机24小时开机。8.9技术保障区生态环境分局建立水环境应急数据库和应急专家信息库。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9监督管理9.1公共宣传教育结合全民环境素质教育工作,有重点的将环境污染事故安全教育、防护知识宣传等内容纳入宣教工作当中。在全区各级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区突发涉水环境事件预防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9.2培训结合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不同层次人员的专业培训。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流域内重点污染源的应急培训和管理。9.3演习结合工作要求,除参加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应急演习外,根据需要可组织本区的应急演习。演习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政府参加。培训和演习要有事前的方案和程序、事后的总结和报告。必要时需根据演习所发现的问题修改本应急方案和相关应急实施程序。应急办公室按照本预案定期组织多层次的环境应急预案与演习模拟,增强各应急部门工作的协调性,提高应付复杂多样的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技能,增强实战能力。9.4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对防止或者挽救环境污染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贡献的。9.5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构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1)不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引发水环境事故的;(2)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环境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环境事故真实情况的;(4)拒不执行应急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逃脱的;(5)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盗窃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有其他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10附则10.1名词术语和定义10.1.1环境保护目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急需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10.1.2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10.1.3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其中含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10.1.4污染源产生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10.1.5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10.1.6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10.1.7突发涉水环境事件(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涉水环境事件(事故)。10.1.8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10.1.9预案指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10.1.10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突发环境事件而划分的类别。10.1.11分级按照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10.1.12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10.1.13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10.2备案及修订10.2.1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制订,由区政府批准发布,适用于本区所发生的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类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者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10.2.2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者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报区政府批准。10.2.3本预案由济宁市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10.2.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附件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系表附件2:任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附件3: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内容框架附件5:宣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格式框架附件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系表(1)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局应急办公室联络电话单位工作机构办公室电话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010-12369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应急办0531-86106112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办0537-2314036(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单位名称联系人固定联系方式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潘迪茂5660373区应急管理局杜宏志6768520区发展和改革局张允研6551593市中公安分局岳峰5162135任城公安分局徐立宪5163020区财政局王学智6507659区人社局任军伟566133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国义5660736区交通运输局王斌6595239区水务局聂遵海6768289区农业农村局王静5662556区文化和旅游局汪孟军2385256区卫生健康局陈安东6768607区生态环境分局刘超5660373区自然资源局王利宾5662903区航运服务中心臧宝刚5661813区渔业发展中心刘士建5661217市气象局王晓默2236067任城区供电公司付超8396100(3)各镇(街道)应急联络名单单位联系人李营街道张路凯安居街道刘海涛南张街道王路唐口街道董亚宁廿里铺街道刘宜卿长沟镇房瑞鲁喻屯镇张继忍阜桥街道黄志民越河街道韩孝涛仙营街道翟广礼济阳街道李泰南苑街道崔维岭古槐街道王振东金城街道徐奇观音阁街道郑潇运河经济开发区陈晋(4)各镇(街道)、开发区环保联络名单表镇街分管领导(固话/手机)联络员李营街道王海仁张路凯159*****316150*****234安居街道玄长超刘海涛178*****566137*****785南张街道赵春雷王路188*****566150*****906唐口街道王汉卫王凤坤152*****060137*****113廿里铺街道唐文星时长峰187*****307151*****997长沟镇赵建赵建133*****969133*****969喻屯镇陈震赵洪峰150*****166136*****686阜桥街道黄志民张兵198*****619159*****616越河街道陈皓刘艺135*****676150*****768仙营街道桂克震翟广礼135*****772150*****966济阳街道宗光磊李泰2893901/135*****469131*****102南苑街道张国胜梅波135*****395158*****721古槐街道杨磊金成138*****555182*****200金城街道田文月朱明聪5660257/157*****0266768180/152*****727观音阁付龙郑潇155*****279138*****850运河经济开发区陈晋周波178*****639139*****446(6)应急专家名单姓名单位性别职务职称从事专业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附件2:任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附件3: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申请任城区人民政府:据**单位报告,发生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到目前为止,该事件已对(范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其中污染物超标倍,预计会产生(后果严重性)。根据《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现申请发布级色预警,在___区域实施应急响应。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年月日时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内容框架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内容框架Ⅳ级蓝色预警根据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决定自____时开始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单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明显影响,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单位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一般公共危害的。Ⅲ级黄色预警根据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决定自____时开始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单位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情况比较紧急,已经对二级、三级河流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南水北调流域主要河流产生明显影响,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单位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公共危害的。Ⅱ级橙色预警根据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决定自____时开始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单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紧急,已经对南水北调流域主要河流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南水北调输水干线产生明显影响,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单位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公共危害的。Ⅰ级红色预警根据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决定自____时开始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单位存在特别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非常紧急,已经对南水北调输水干线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单位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公共危害的。附件5:宣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格式框架宣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格式框架启动《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告根据XX报告,XX年XX月XX日XX时许,XX发生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到目前为止,该事件已对(范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其中污染物超标倍。(预计对环境的主要影响)。……(简要介绍事件发生的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及预计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经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启动《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突发涉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XXX担任,副指挥长由XXX担任。济宁市任城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年月日时附件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经过政府和专业(部门)的团结奋战,发生在年月日的(地方)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现场基本恢复,前方指挥部撤销,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善后恢复工作。(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