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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有效性:有效
为省、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每年评选“田长制”工作先进村、“田长制”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四)科技赋能,创新机制。充分利用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数据等工作成果,创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机制。积极开发“田长制”APP系统,让各级田长能够利用手机实时查看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全面实现网上定位、查询、举报等功能的有机融合。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能够利用“田长制”APP系统随时查看举报地块信息,对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做到早处置,充分发挥“田长制”在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高科技设备,实现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天候无死角监控。(五)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相关镇(街道)要在交通要道、田间地头、村民健身广场、村委会办公室等处设立1-2处“田长制”标志牌,做到保护区域图、田长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职责等内容一目了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镇(街道)要创建一个“田长制”示范村,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方案、有计划、有制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话、电视、网络、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附件: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田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田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张令华(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田宏欣(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员:郭雷鸣(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宗华东(区法院副院长)刘元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范永全(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樊连忠(区司法局局长)巩伦刚(区财政局局长)王献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爱芹(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扈友臣(区水务局局长)王为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文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程志伟(区统计局局长)张磊(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局长)周华贞(市中公安分局副局长)董岚(任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王迪(区规划服务中心主任)韩传水(区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启波(李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玉娜(南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品(观音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凡红(唐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另立(安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波(南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明国(二十里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杜宝龙(长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近波(喻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韩爱芹、韩传水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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