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政策文号:临政字〔2020〕12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成立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的请示》(临政办字〔2020〕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立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由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二、临沂市经贸交流促进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宣传我市的经贸政策和投资环境;2.联系国内外相关商会、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经济团体,建立经贸投资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3.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市场调研、专业培训、投资项目评估与包装、项目开发与管理、大型投资经贸促进活动策划等方面的工作。三、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设会长1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9日【下载Word】【下载PDF】【关闭窗口】【字体:大中小】【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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