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试行企业开办“全市通办”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政策文号:滨审批字〔2020〕7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审批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开办地域限制问题,不断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根据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关于“全域通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全市各县区试行企业开办“全市通办”模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优势,按照“非例外、不线下”原则,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支持申请人在市内任一县区申请其他区域的营业执照,经企业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寄递,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互相设置自助一体机方式实现异地现场领照。二、适用范围县级登记权限内能够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的企业三、方法步骤企业开办选择“全市通办”方式办理的,可就近选择全市任一县区登记机关窗口提交业务申报,由帮办代办人员协助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核准和发放营业执照。(一)材料指导。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应使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可就近选择各县区登记机关指导全程电子化申报,经企业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材料指导后,完成相关签名程序并提交。(二)及时审批。各县区局完成异地开办全程电子化业务提交后,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微信的形式与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联系,告知其进行材料指导或核准。企业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收到通知后,应即时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营业执照;材料需补正或更改的,及时通知企业。(三)执照发放。通过核准的,由现场帮办代办人员指导企业及时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可选择由核准机关通过EMS免费邮寄至企业经营场所,也可自行前往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区县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已实现首套公章刻制免费的县区,公章发放方式参照营业执照办理。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行企业开办“全市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擦亮“滨周到”帮办代办服务品牌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全市通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有序实施。(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登记机关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实施,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对“全市通办”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反馈。(三)积极探索创新。鼓励各县区登记机关大胆创新,在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工作基础上探索与周边异市县区开展跨市县域通办模式。积极开拓思维,叫响叫亮一批诸如“滨(城)沾(化)通办”、“滨(城)利(津)同城”、“济(阳)惠(民)一线”等特色品牌。(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工作模式的宣传,使企业和群众全面了解工作流程和申请方式。要主动将“全市通办”业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全市通办”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6月22日政策解读|图文解读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试行企业开办“全市通办”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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