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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滨州市发展改革系统政务公开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双轮”推进机制的通知》,结合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以及发展改革部门中心工作,建立完善发改系统政务公开推进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通过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发改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助力“富强滨州”建设。(二)基本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二、主要任务(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滨州市发展改革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把关,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宏观经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形式,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公布年度重点项目,做好投资项目备案、审批等结果公开。及时公布新出台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措施,发布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三)依法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予以主动公开。(四)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做好政策的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读误判,并持续做好政策落地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和重要改革措施,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发改系统内的联系沟通,完善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网站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与公众互动交流中的积极作用,使门户网站成为公众获取发改工作信息的第一来源。发改系统要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建立健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加强公众号品牌建设,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三、组织保障(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成立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委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委分管领导、县市区发改局局长、委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上下联动共同抓”齐抓共管、共同落实的大格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教育培训、推进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构建政务公开联动体系。市县发改部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构,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构建全市发改系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上下统一联动体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各县市区发改局是否按照规定内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评价县市区发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发改局要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各级发改部门要主动接受各级政府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检查指导,形成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三)加强政务公开指导督导。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双轮”推进机制的通知》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政务公开专业素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纳入评价县市区发改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对各县市区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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