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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2020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美化乡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2020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提升镇(街道)村绿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森林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动,以镇(街道)村绿化、村庄连接线道路绿化为重点,在全区努力构建“村庄绿化为中心、道路绿化为骨架、水系绿化为亮点、周边绿化为屏障”的镇(街道)村绿化体系。二、实施原则(一)规划先行,持续发展。根据不同村庄资源特点、历史文化、乡土民俗和基础条件,科学规划设计,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达到绿化美化预期目标和生态功能、景观效果。(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绿满乡村”绿化行动。(三)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充分利用现有绿化成效和空点盲区,坚持补绿与添绿相结合,自然形成与人工建设相结合,连接成带与局部提升相结合,建设特色鲜明的乡村绿化体系。(四)属地实施,严格管护。由所在镇(街道)、村负责组织和实施,建立绿化长效机制,落实建设管护责任。三、重点任务(一)以“绿满乡村”带动精品绿化带建设。按照全市“绿满乡村”工作总体部署,2020年我区需完成10个森林乡村示范村、50个森林乡村重点村的绿化提升。按照统一绿化标准,坚持“一村一方案、一村一特色”原则,逐村编制绿化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入村道路、村内主次街道、文化广场、坑塘河渠、农户庭院、空闲地块绿化。同时,统筹实施村庄辖区内宜林地块、农田林网和河流等区域的绿化提升补植工作。(二)以品牌创建为引领建设森林家园。继续深化“森林乡村、绿色家园”镇(街道)村增绿工程,加快镇(街道)村绿化,不断提升镇(街道)村绿化水平。按照区、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原则,积极开展省市级森林镇(街道)、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新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6个。(三)以道路绿化为重点提升绿化标准。相关镇(街道)要将通道绿化、水系绿化等作为年度“绿满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的重点,编制“绿满乡村”绿化规划的同时兼顾道路绿化规划;组织做好各村庄连接线绿化的土地流转、路基加固、绿化带建设等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村庄绿化达到市级绿化达标村标准,辖区内各村庄连接道路、河流水系、农田林网、宜林荒地全部按标准完成绿化,绿化示范区域内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带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绿化格局。(四)以绿色效益理念拓宽森林产业。注重林地湿地等自然风貌保护,抓好以经济林和苗木基地建设为重点的林业富民产业发展,加快生态科普、采摘观光、休闲旅游等绿色生态文化建设,在造林布局、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四、实施步骤(一)动员培训(2020年3月前)。区自然资源局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绿满乡村”调查摸底,按照“一村一方案”的原则,编制“绿满乡村”绿化规划;相关镇(街道)全面动员部署,在对所有村绿化现状和村庄连接线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绿化规划及实施方案,确定绿化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依据绿化规划和绿化导则,做好整地、工程招标、苗木采购调运等前期准备工作。(二)全面实施(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牢固树立四季造林理念,将“绿满乡村”绿化行动贯穿全年,2020年3月初相关镇(街道)、村全部启动绿化并形成绿化高潮,4月底前完成全部镇(街道)村绿化任务,5月至9月进行查缺补漏断档补植及后期管护工作。(三)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2020年10月至12月)。镇(街道)、村作为“绿满乡村”绿化建设的主体,要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区财政局对“绿满乡村”镇村绿化实行奖补政策。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绿化任务,经验收合格的镇(街道)、村,区财政局按照绿化实际投入资金情况给予资金补助;相关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认真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区自然资源局于10月底开始对“绿满乡村”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相关镇(街道)取得验收报告后,再向区审计局申请绿化资金审计;依据“绿满乡村”绿化验收报告和绿化资金审计报告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绿化奖补资金,未按时完成“绿满乡村”绿化任务或绿化验收不合格、资金审计不合格的镇(街道)村,不予奖补。五、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相关镇(街道)、村具体负责绿化资金筹集、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要将镇(街道)村绿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发挥激励引导作用。要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区各类项目资金,大力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区自然资源局要组建业务指导队伍和工作督导组,分片包干抓服务、抓指导、抓推进。(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听取群众对“绿满乡村”行动的意见建议,多形式宣传镇(街道)村绿化重要作用和综合效益。结合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新栽植树木权属和收益,将造林绿化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积极发展观光林业、家庭林场、休闲采摘等富民产业,实现生态富民共赢。(三)完善机制,严格管护。认真研究加强林木管养工作的有效举措,结合环卫一体化,建立镇(街道)村绿化专兼职管护队伍,保护古树名木,保障绿化成效。实行严格的镇村绿化验收制度,提高造林栽植质量和树木成活率。(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将镇(街道)村绿化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总体布局和督导考核体系,实行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检查调度制度,定期开展阶段性验收和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村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全区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附件:1.济宁市任城区2020年“绿满乡村”行动村庄名单2.济宁市森林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3.济宁市森林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4.济宁市任城区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分配表附件1济宁市任城区2020年“绿满乡村”行动村庄名单附件2济宁市森林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1.乡村绿化以珍贵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村庄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70%以上,形成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2.村域范围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25%以上;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有不少于10米的围村林带,形成乡村森林生态保护屏障;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适宜的行道树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宜林地段全部绿化;建有一处以上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3.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均达95%以上。农田林网带控制率达95%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4.80%以上的农户庭院根据群众植树习惯栽植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5.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6.制定森林乡村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到位。7.森林乡村建设纳入村“两委”、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森林乡村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附件3济宁市森林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1.乡村绿化以珍贵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村庄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60%以上,形成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2.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宜林地段全部绿化,新栽苗木不低于3000棵;村外围有条件的建设围村林;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适宜的行道树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建有一处以上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3.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均达90%以上。农田林网林带控制率达90%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4.70%以上的农户庭院根据群众植树习惯栽植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5.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6.制定森林乡村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到位。7.森林乡村建设纳入村“两委”、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森林乡村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附件4济宁市任城区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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