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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
政策
发布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优化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区域环境秩序,保障鲁南高铁顺利运行,展示沂蒙老区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安全有保障,卫生无死角,观瞻有形象”的标准,发挥铁路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高铁沿线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措施,规范高铁火车站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健全和完善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控机制,擦亮“临沂新窗口”,打造绿色生态长廊。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鲁南高铁(临沂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秩序管控范围控制在100米,环境卫生整治控制在500米,抽取地下水控制在200米,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等工作。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一)环境卫生问题1.铁路卫生。规范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生产办公院落、铁路两侧员工生活区以及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卫生。责任单位: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市铁路和民航服务中心2.城乡环卫。清理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外(含荒地、农田、河流、沟渠、道路两侧、桥下、池塘等处)的积存垃圾;田间地头、河流沟渠等处以及挂在树枝(电线)上的废旧塑料等“白色污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综合整治。规范高铁沿线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整治铁路两侧旱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建筑环境问题1.废弃建筑。整修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生产办公院落、铁路两侧员工生活区以及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废弃建筑;整修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的已废弃建筑。铁路栅栏内由铁路部门负责,栅栏外由县区(开发区)负责。责任单位: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市铁路和民航服务中心,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破损建筑。整修正在使用的破损建筑,规范铁路两侧文物、历史优秀建筑、工业遗产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房顶环境。清理高铁沿线平房、多层及以下楼房的房顶杂物、乱搭乱建等。加强对高铁沿线两侧100米范围的彩钢瓦、防尘网、塑料大棚、建筑工地围挡、高大树木等易刮落类物质排查、加固、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棚户区、城中村与违法建设。优先改造高铁沿线棚户区、城中村;率先治理高铁沿线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广告设置。整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已经破损的户外广告;城区内建筑外立面广告、商铺牌匾;内容低俗的广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山体环境问题1.采石场。查处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越界开采行为;对手续即将到期的,不再续办,对正在有效期内合法经营的,要落实场所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和喷洒水抑制扬尘。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标准要求,严重影响环境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限期关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破损山体。将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列入修复计划,优先实施;制定修复方案,通过土石回填、清理悬浮石、修坡、筑台等措施,整修采石造成的山体破坏,之后进行复绿造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四)生态环境问题1.建筑垃圾。关闭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未采取环保措施的渣土消纳场;落实场所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和喷洒水抑制扬尘等措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堆场(料场)。规范、整治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堆场(料场),落实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铁路栅栏内由铁路部门负责,栅栏外由县区(开发区)负责。责任单位: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市铁路和民航服务中心,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污水。治理工业废水,治理高铁沿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畜禽养殖。高铁两侧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限期迁移或关闭上述范围内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在正常经营期间的养殖场应设置围墙或封闭围挡,配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或配置密闭运输车辆,严禁污水、粪便外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污染企业。制定高铁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造林绿化1.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铁路保护用地范围内适宜绿化的区域要全部用于绿化,绿化苗木应选择低矮的乔木、灌木或草本植物,禁止种植高大乔木;落实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责任单位: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非铁路保护用地的绿化。现状为耕地的继续种植农作物或经济林,其它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建设苗圃、防护林等;村镇范围坟头较多的区域,在靠近铁路一侧密植有一定高度的常绿树木进行遮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铁路两侧绿化。划定绿化区域,制定绿化方案,地方园林部门指导施工和验收;绿化完成后,作为城市公园绿地,由专业单位负责管护。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六)高铁火车站周边以及与重要道路联线区域除做好以上任务外,针对高铁火车站周边以及与重要道路联线区域特点,要按照中心城区核心区的管理标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市容市貌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环境卫生整治。按照中心城区环卫保洁标准确定高铁站场周边环卫保洁作业定额,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提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卫生、园林绿化水平,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市场化模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交通秩序整治。配合市政府划定高铁站场周边三轮车禁行区域,开展三轮车闯禁区、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高铁站周边及重要进出道路的交通疏导,加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喊话劝离和抓拍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社会秩序整治。及时处置社会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救助遣返流浪乞讨人员、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经营秩序整治。打击假冒伪劣、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明码标价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方法步骤(一)调查摸底和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坚持“路地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形成治理台账。济南铁路局临沂车务段、济南铁路局临沂工务段、市铁路和民航服务中心同步对高铁沿线环境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形成问题清单。核对台账清单后,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为整治工作提供遵循。调查摸底工作要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坚持“边摸底、边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即发现、即查处、即清零,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产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重点任务:1.鲁南高铁沿线各站周边及联线区域的整治任务;2.高铁沿线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后区域的硬化、绿化等工作,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3.高铁沿线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搬迁拆除工作;4.高铁沿线废弃建筑拆除工作,并对高铁沿线平房、多层及以下楼房的房顶杂物进行清理;5.户外广告整治工作;6.无经营执照、无采矿许可证的违法采石场、河道采沙场的关闭工作;有合法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完成设施改造工作;7.违规设置的渣土消纳场的关闭工作,经批准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改造工作;8.堆场料场的整治工作;9.高铁两侧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关停完毕,正常经营期间的养殖场改造完毕。路地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编制重点整治计划和方案,逐一分解落实任务,为高铁顺利运行营造良好环境。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强化现场管控,确保不出问题。(二)全面治理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在先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路地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问题清单,编制中长期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下任务:1.铁路两侧旱厕改造基本结束;2.破损建筑整修工作;3.违法采石场、采沙场、养殖场拆除工作;4.高铁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修复计划编制工作;5.相关排放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改造;6.高铁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编制工作;7.各类清理后区域的硬化、绿化及相关设施建造工作;8.将各类设施、场所纳入专业化管理。(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推动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督〔2017〕236号)要求,加强路地双方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确保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得到长期保持。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路地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二)落实整治责任。压实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分段到县区(开发区)、责任到镇街,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本系统基层单位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整合政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高铁沿线环境治理,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三)坚持齐抓共管。有关县区(开发区)和部门单位要加强与铁路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职责衔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多渠道筹集高铁沿线环境治理资金,积极推广PPP等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铁沿线环境治理。鼓励高铁沿线村民利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等发展经济林、苗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四)强化督导考核。实行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县区督导检查包保制度(具体分工见附件2),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调查暗访,及时调整增补高铁沿线环境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将高铁沿线环境治理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城市、卫生城镇、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市(县)、森林城市等创建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在重点整治阶段,实地督导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在全面治理阶段,每月不少于2次。(五)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类媒体及时宣传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做法,曝光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六)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的责任部门,有效整治和防控高铁沿线脏乱差问题。要制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路地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铁路两侧养护管理经费,确保足额及时拨付。积极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管理养护。附件:1.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包保分工附件1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侯晓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周俊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吴恩坤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卫强市住建局局长徐立娟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李献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韬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周晓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行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县级侦查员刘湘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化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立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量办主任张世彬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钦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曹明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支队长范开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邱志亮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王良成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李洪亮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振兴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兴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副段长刘德忠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副段长肖斌济南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工务段副段长韩东兰山区政府副区长李英国河东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大伟平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孔德阳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树敏莒南县政府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管理处主任郭明德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徐立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临沂市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包保分工县区(开发区)督导包保责任单位兰山区市城市管理局河东区市农业农村局平邑县市交通运输局费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莒南县市住建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下载Word】【下载PDF】【关闭窗口】【字体:大中小】【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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