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业优惠政策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三)》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政策文号:青土资房规〔2018〕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相关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青岛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法制〔2018〕41号)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二)》(青土资房发〔2014〕612号)中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事项(第一项至第八十九项)及其裁量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形成《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三)》。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三)》自2019年1月15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6日。我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附件: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三).doc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12月11日

山东青岛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山东青岛产业园区

山东青岛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青岛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