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产业园区

山东淄博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淄博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根据《山东省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18〕13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以下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间压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业务申请“一次办好”。9月20日前,实现5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二、具体安排(一)进一步巩固“一窗受理”成果。国土、税务部门要在2017年完成涉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业务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强化协作互补和数据共享,提升登记效率。国土部门要向税务部门开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权限,由税务部门通过系统直接查询申请人不动产信息,取消到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申请信息查询的环节,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进一步扩大“抵押业务进银行”服务范围。各级国土部门和合作银行要严格把握合作规范和流程,确保登记业务和登记数据安全,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群众采用新模式办理业务。国土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数量,扩大“抵押进银行”业务服务范围,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更多选择,真正起到方便群众和业务分流的作用,提高抵押业务受理、审核的效率,推进“抵押进银行”业务受理模式升级。(三)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和环节。坚持“取消一切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的材料和环节”的最严格标准,进一步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确保不动产登记中不存在违法违规环节前置和嵌套问题,为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奠定坚实的程序基础。一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设定业务流程,不得突破《规范》增加材料和环节。二是将原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设定的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6个环节,压缩调整为受理、审核、登簿、缮证4个环节。三是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不得违法违规增加其他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不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不得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四)调整系统设置,实行“容缺受理”。针对群众办理业务材料不全或申请人未全部到场,要多次跑腿、多次排队、重复审核等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系统设置,增加“容缺受理”功能。申请人或材料不全时,受理人收取资料后,将申请资料录入登记系统,同时向当事人出具《容缺受理告知书》,注明需要补充的资料和期限,由申请人按照《告知书》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补充材料。对补充资料可以采取当场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登记服务大厅收到补充材料后,应立即进行业务办理。对不能按时补充资料的,应按退件处理。(五)提供统一查询服务。住房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统一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对外查询。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系统,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实时共享给同级不动产登记部门,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六)试行“5日办结”工作机制。在组织开展业务流程调整、优化的基础上,应尽快试行“5日办结”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准根结所在,及时予以解决。9月20日后,承诺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的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努力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优化不动产登记行动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二)倡导协同配合。要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围绕“便民利民、保障权益”大局,扎实做好工作落实。要注重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国土部门在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要将涉及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提供给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工作。(三)注重业务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窗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针对新办理模式、新业务流程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完善好“以旧带新”培养机制,提升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对窗口人员工作作风的教育和监督,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人员和知识能力保障。(四)强化监督落实。工作中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掌握一手数据,倒逼各单位工作落实。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推绕拖”“庸懒散”等四风问题,严查严办,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五)抓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宣传专项行动,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引导,对具体工作的宣传与报导,让群众提前了解政策、熟悉流程。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附件:1.淄博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存量商品房)2.淄博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图(新建商品房)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附件1淄博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存量商品房)附件2淄博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图(新建商品房)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