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三年培训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政策文号:淄政办字〔2017〕156号
有效性:有效
为指导,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从2018年起,用3年的时间,依托浙江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对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家进行一轮系统化精准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品牌建设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二、我市企业和企业家队伍现状我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经过百年发展,已形成了机械、轻纺、建材、冶金、化工、医药、陶瓷、信息产业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和生活性、生产性、公共性等比较完整的服务业体系。一大批富有活力的企业涌现出来,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推动城市化进程的主要依托。作为企业的领军人物,企业家们为壮大淄博综合经济实力、推动科学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当前,经济发展已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的变化对企业和企业家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整体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企业家队伍在素质、能力等各个方面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一是部分企业家观念守旧、发展信心不足,存在“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心态;二是部分企业家综合素质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习惯于从事低附加值加工和粗放式发展,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三是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模式粗放,“一言堂”现象明显;四是部分企业面临传承挑战、新老交替不顺畅,对引进职业经理人认识不足;五是旗帜性企业家缺乏,企业家带动力弱,争夺产业制高点、将企业做大做强的激情不足;六是我市作为老工业城市,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企业家缺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理念,难以形成有效支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动力。三、培训计划针对我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家现状,分层次开展培训,培训采用课堂理论教学与先进企业案例解析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课堂学习、经验分享、现场观摩、互动答疑等,促进企业家沟通交流,提高其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训计划。主要依托浙江大学,对全市近3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3年轮训,其中,机械行业809家,轻纺行业429家,建材冶金行业617家,化工行业667家,医药行业70家,陶瓷行业122家,电子信息行业105家,其他行业157家。重点培训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品牌建设、现场管理、成本管理、企业融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并分行业进行标杆企业观摩教学。3年组织30期,每期2个班共100人,为期7天。(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训计划。主要依托浙江大学,对全市2100家左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3年轮训,重点培训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业标准化与品牌建设、企业成本管理与控制、企业融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意识、“互联网+”等内容,现场教学以知名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特色项目观摩、转型升级主题研讨、企业家互动交流为主。3年组织21期,每期2个班共100人,为期7天。(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办)(三)规模以下企业培训计划。分为市及区县2个层次,对全市7.44万家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轮训。(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1.市级培训计划。在各区县推荐的基础上,筛选6000家接近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进行系统培训,依托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对纳入市级企业家培训计划的6000人重点培训现场管理、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管理学理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互联网+”、融资能力、创新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营销等内容。3年组织60期,每期2个班共100人,为期5天,每年培训2000人,力争催生一批新的规模以上企业。2.区县培训计划。区县级培训由市中小企业局统一指导,各区县参照市级规模以下企业培训计划、内容及模式,主要依托淄博职业学院,对6.84万家规模以下企业开展系统培训。要结合本区域内企业布局、数量、产业特点,按照全市规模以下企业培训安排表(见附件2),制定适合本区县的培训方案,并健全培训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培训。每期培训班不少于5天,确保3年内实现规模以下企业家培训全覆盖。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企业家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办、市中小企业局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培训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和区县财政负责企业家培训资金保障和绩效评价,财政承担的培训费用执行《淄博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淄财行〔2017〕15号)规定的标准。(二)完善办学机制。借助院校培训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浙江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签订三年培训协议,精准制定培训方案。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过程中设立临时党支部、班委,学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建立评价制度,对学员出勤情况、学习效果等进行考评,培训合格的,颁发院校结业证书,同时对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组织管理、实际效果等进行评价,及时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资源,保障培训效果。(三)严格督查落实。市及区县培训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企业三年培训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并将企业家培训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市级培训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调度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加强协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确保形成合力。各区县要加大培训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积极组织纳入市级培训计划的企业参加市级培训。各相关单位要抓好培训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企业家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培训安排表2.全市规模以下企业培训安排表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附件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培训安排表附件2全市规模以下企业培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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