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1日
政策文号:淄政办字〔2017〕1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淄博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促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提质增效、争先进位,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准确考核评价各区县及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业发展成效和工作开展情况。(二)坚持突出重点。重点考核服务业发展规模、发展后劲、结构效益、社会贡献情况,以及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革创新、典型示范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三)坚持注重实效。着眼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既注重考核经济指标,又注重考核工作创新,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增强考核针对性和导向性,全面反映工作实效。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激发干劲。(四)坚持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各区县及重点行业发展实际,指标设置体现客观、公正、真实。严格绩效考核程序,增强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考核内容、方式、结果等及时公开,提高考核的透明度。二、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1.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2.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房管局、市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二)考核内容1.各区县。围绕服务业发展情况、结构效益、重点项目推进和基础工作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2.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发展指标、日常工作、统计工作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三、计分办法及考核标准(一)区县计分办法及考核标准1.定量指标。按照全市各区县考核指标最高值为100分、最低值为70分相应核算得分。将各区县定量指标按照指标值大小分别排序,确定最大值和最小值,采用功效系数法,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分:〔0.7+(指标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3〕×该指标权重系数。2.定性指标。对定性指标按照优、良、一般三个等次确定,得分为该项评分标准的100%、90%、80%。3.考核标准见附件1。4.加扣分项。针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幅度”指标,设置加扣分项。该项指标在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后,再按照各区县年度“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幅度”是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进行加扣分。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的不加分不扣分,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二)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计分办法及考核标准1.定量指标(基本分90分)。考核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得基本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高于、低于不足1个百分点,按照比例计算加扣分。考核标准见附件2。2.日常工作(基本分5分,考核标准见附件2)。3.统计工作(基本分5分,考核标准见附件2)。4.加分项。年内重点行业每新增1家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加1分,最多加5分。四、考核程序(一)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由市服务业办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二)数据来源。各区县考核指标数据由区县提供,并经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指标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提供。(三)自查自评。年度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和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考核办法要求,对年度工作任务和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报市服务业办。(四)现场抽查。根据各区县自查自评情况,市服务业办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区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现场抽查。(五)集中考核。市服务业办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收集上年度相关指标的基础资料,量化计算并逐项审核评分,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六)结果运用。各区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十个新突破”考核,与其中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有新突破”考核各占50%权重。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按市考核办有关规定折算计入综合考核得分(服务业主要行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情况见附件3)。五、工作要求各区县和市重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其成为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重要抓手。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专门人员,强化组织协调,深刻把握考核要求和具体规定,确保考核全面准确、公正客观。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如实提供各项统计数据、证明凭证等,定量指标要经统计等部门审核确认,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本办法由市服务业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各区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2.市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3.服务业主要行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情况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附件1各区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附件2市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附件3服务业主要行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情况
山东淄博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1-25
山东淄博产业园区
-
周村古商城文化产业园区
山东-淄博-周村区
-
淄博旭硝子工业园
山东-淄博-博山区
-
淄博张店华林葡萄示范园
山东-淄博-张店区
-
淄博中陶艺术陶瓷孵化产业园
山东-淄博-淄川区
-
沂源经济开发区
山东-淄博-沂源县
-
印象齐都出版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
山东-淄博-张店区
山东淄博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淄博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