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调整市级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政策文号:威政字〔2017〕4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7〕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4项;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调整市级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0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一、由市政府审改办负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修订后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导。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整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和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公示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对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对调整的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要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三、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有关情况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审改办。附件:1.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2.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doc3.调整的市级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威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山东威海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高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侯家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界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小观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宋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泽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泽库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环翠区古寨西路东、益海路南等两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2024-11-20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米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9-13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张家产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9-13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文登区文登营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9-13
山东威海产业园区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创新创业基地
山东-威海
-
大庆工业园
山东-威海-乳山市
-
威海“崑嵛娃娃”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山东-威海-乳山市
-
威海创客小镇孵化器
山东-威海-文登区
-
威海鼎盛国际物流园
山东-威海-环翠区
-
威海飞达企业孵化器
山东-威海-环翠区
山东威海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威海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