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分工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政策文号:威政办字〔2017〕29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高炜琳,联系电话:5203017)。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送政策上门”、印发政策汇编等形式,指导企业更好地掌握和用好政策。要加强督查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新问题,调整优化有关政策措施。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各牵头单位和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要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抓好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6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分工方案序号政策内容牵头单位协办单位1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符合“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较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对利率较低的涉农、小微企业贴现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加强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提高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科学理性定价,在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2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及各项服务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规范银信、银基、银证等合作业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引导金融机构严格遵守“七不准”规定,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诚实守信、风险控制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降低准入门槛、降低保证金比例、提高担保放大倍数等措施给予更大支持威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物价局3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引导银行业机构大力发展动产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将作为抵(质)押物的资产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进行托管或流转处置。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解决动产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新型资本要素市场体系,积极参与山东省股权、农村产权、海洋产权、能源环境等交易市场,提高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运营水平,鼓励发展以知识产权、股权等为抵(质)押物的新型融资方式。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监分局4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更多企业到境内主板、创业板、“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鼓励企业到香港、新加坡、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工具,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加强与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对接省级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综合运用私募股权、私募债权、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服务我市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5着重拓展债券融资。鼓励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项目发行项目收益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积极培育发债主体,建立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推动实体企业全面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6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积极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基于主体资本或净资产进行跨境融资,最大程度地满足跨境融资需求。中、外资企业借用的外债,允许在实需原则下结汇使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内保外贷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与担保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办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住国家逐步放开境外募集资金回流和结汇限制的政策机遇,鼓励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7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强经济和信息化、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效落实。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8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市财政局市地税局9继续停征、降低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大工业用户燃气燃油加工费等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落实已明确的减免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局10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清单,在政府及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重点跟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11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建立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考核评比。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边界,2017年底前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2018年起行业协会商会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局、物价局12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按18%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13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完善公积金制度,严格执行缴存控高保低政策。2018年4月30日前,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在5%至12%之间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14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适当调控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合理控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和幅度,适当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科学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切实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在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劳动生产率提高、综合成本降低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5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修改《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完善集体户籍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城镇落户门槛。认真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优化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拓宽居住证应用范围,丰富居住证社会功能,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公安局16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驻威单位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7着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按照“管中间、放两头”的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国家、省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天然气公开交易,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天然气输配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逐步放松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管制。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适时放开价格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18着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动更多符合条件企业列入省直供电试点范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两部制电价政策,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支持企业转型,增加电价政策灵活性,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物价局19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科技和非营利性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使用的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供地。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在不改变用途前提下,现有工业项目提高利用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依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众创空间、研发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项目,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在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物流、研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参照执行工业用地价格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20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落实国家、省物流业降本增效有关措施,优化综合交通运输通行条件和环境,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式联运体系。支持发展无车承运人业务。完善支撑物流业高效运行的信息技术、标准和设施,健全有效衔接、联通共享的物流标准体系,推进智慧物流体系和智慧物流工程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口岸办21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完善公路收费政策,进一步放开公路运输市场价格,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公路运价的机制。完善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政策,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国家提出的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公路局22规范机场铁路港口收费项目。巩固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成果,适时组织开展铁路货运价格和收费、机场货物运输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货物运输环节价格和收费行为,畅通货物运输渠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23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关检合作“三个一”向“三互”和“单一窗口”转变。减少口岸查验商品种类,对CCC入境验证商品不强制在口岸实施查验。对《出境商品口岸重点查验目录》内的出境商品口岸核查货证比例由5%降低至2.5%,对目录外的出境商品口岸核查货证比例由0.5%降低至0.25%市口岸办市财政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威海检验检疫局、荣成检验检疫局24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推进实体经济经营性资产证券化。促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探索实施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碳排放权、不动产收益权等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实体经济优势转化为资本竞争优势。加强与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合作,为企业创新服务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25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完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贷款风险与补偿机制,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资格,支持符合条件资质的银行业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威海银监分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26多方筹资清偿拖欠工程款。建立完善规范融资机制,指导拖欠单位按照“谁拖欠、谁偿还”“边清理、边偿还”“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清偿措施。加大建设项目审核力度,依法依规解决拖欠工程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27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落实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精准措施,切实减少工程建设领域的资金占用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8积极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加强对担保圈风险的监测研判,指导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开展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发挥银行同业自律机制的作用,增强债权人委员会的约束力,督促各债权银行统一行动、步调一致,有序化解大企业担保圈风险威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29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巩固扩大“管理提升年”工作成果,引导企业把加强管理作为有效应对当前困难、降本增效、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在精细化管理、六西格玛管理、战略管理、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再总结推广一批先进管理方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30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智慧流通,提高产品的成品率、优质品率和精准营销匹配率。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增材制造,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推广应用柔性化生产和作业成本法,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31持续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实施企业改制专项行动计划,到2019年底力争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积极帮助改制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32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做好企业家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33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价格改革,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对重点商品领域、服务领域进行反垄断线索和证据搜集,配合国家、省做好反价格垄断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工商局34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审查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利用多种渠道、多种资源,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垄断法律解读、宣传工作。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研究制定相应的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规定,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工商局35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和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进一步加大对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6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公益类、基础类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团体标准试点建设工作市质监局37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督促各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改革措施,提高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效率,支持有能力、有需求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积极落实境外再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加强对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服务,便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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