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口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4日 政策文号:鲁政字〔2016〕30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口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鲁政字〔2016〕307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验收的请示》(烟政呈〔2014〕56号)和《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的请示》(烟政呈〔2016〕30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龙口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27#、28#、29#泊位和西突堤4#泊位(屺母岛码头4#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烟台龙口市产业园区

山东烟台龙口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烟台龙口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