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产业园区

山东临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临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0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三、原《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临价费发〔2010〕44号)同时废止。附件: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9日简明问答:《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附件【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pdf】【下载Word】【下载PDF】【关闭窗口】【字体:大中小】【打印本文】

山东临沂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