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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69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行政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参加行政诉讼,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二、行政机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出庭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年从本机关所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件出庭应诉。对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征收征用房屋、土地、海域等不动产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政特许等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办理的以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行为的案件,上级行政机关要求下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被媒体曝光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其他对本机关或者在本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研究,周密部署,认真参与,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除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外,其他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三、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一)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书面说明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在开庭前,由本人就不能出庭应诉的原因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作出书面说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所在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政府(管委)法制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政府法制机构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就不能出庭应诉提交书面说明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及时提交。(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掌握行政诉讼有关知识,全程参与应诉准备、审理、调解和履行等工作。庭审前,要全面摸清案件情况,深入分析争议原因,科学制定庭审预案。庭审中,要按照要求出庭,遵守庭审纪律,维护法庭秩序。对诉讼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要主动纠错,及时化解矛盾。在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三)做好行政诉讼旁听和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市及各区市政府(管委)法制机构每年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并选取3个以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区市政府(管委)法制机构组织行政诉讼旁听和典型案例通报的详细情况,要在工作完成后10日内报市法制办。(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或者裁定后5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备案报告应当包括基本案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者裁定结果、工作建议和整改落实措施等内容。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法制机构要组织协调好本辖区、本机关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法制办。(二)加强工作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标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不按照要求提交书面说明,或者不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备案制度的,要依法依规处理。(三)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应诉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注重选拔、配备法律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诉讼技巧成熟的人员,着重培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相关法律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实行政应诉队伍,不断提高行政应诉队伍的整体素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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