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政策文号:威政发〔2014〕45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增强海洋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壮大海洋高技术产业规模,推动海洋高技术产业高端发展、集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在海洋高技术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育种和健康养殖等三大主导产业,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技术创新,培育龙头企业,完善配套体系,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海洋高技术产业高端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海洋高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海洋高技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60亿元,增长20%;与100家左右高校院所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新增国家级、省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10家以上,全市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总数达到150家左右。到2020年,全市海洋高技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100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三、主要任务(一)提升海洋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1.推动涉海高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引进创新和协同创新,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申请国家、省科技计划(基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2.加快海洋高技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涉海高技术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市级创新平台认定重点向海洋高技术产业倾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申报国家、省级平台,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3.积极推进威海市海洋研究院、山大(威海)国际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生态型人工鱼礁实验中心和海洋微生物活性物质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开展海洋生物种质资源整理保护、养捕加先进实用技术、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机器人、海洋能综合利用、海水淡化技术与装备等方面的研究,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和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4.加快推进山东省船舶技术研究院、山东省船舶设计公司、威海特种船舶和海工装备研发中心建设,提升我市船舶设计和船舶工程、船舶装备等研发制造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5.加快推动国家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威海海洋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建设,争取及早建成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洋与渔业局)6.建设国家浅海海上综合试验场,建成海洋技术装备研发和定型应用的基础性试验平台,促进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7.打造海洋碳汇观测与科研基地。建立海洋时间序列观测站,开展海洋碳汇及海洋环境观测与研究,指导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藻海草床修复和碳汇渔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8.大力引进海洋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重点人才工程,打造蓝色产业人才高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外侨办)9.加大国外海洋智力引进力度,建设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基地)和引智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组织市域内高等院校制订海洋学科建设规划,加强海洋专业建设,搞好海洋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鼓励大型海洋企业与高等院校共建海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实习、见习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洋与渔业局)11.加快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洋与渔业局,荣成市政府)12.加强威海电视台海洋频道建设,及时发布国内外最新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广播电视台;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13.积极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推进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等领域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二)推动海洋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14.建立海洋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库,支持实施海洋高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推动申报国家、省海洋发展专项,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中小企业局)15.组织符合条件的海洋高技术项目申请利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16.加强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抓好荣成经济开发区海洋食品药品经济园、石岛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冷链物流产业园、石岛海洋高新产业园、好运角海洋生物产业园和乳山经济开发区海洋食品产业园、临港区海洋生物科技园等6个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产业园区建设;经区海洋船舶及装备特色产业园、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先进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园、南海新区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园、高区双岛湾海洋高技术产业园等4个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17.大力发展海洋医药和功能性海洋生物制品产业,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药品和海洋保健品、海洋化妆品、海洋生物新材料、海洋生物肥料等功能性海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18.积极开发旅游休闲海洋食品,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19.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海洋特色船舶、海洋工程辅助船及配套产品,大力发展新型远洋渔船;着力化解船舶行业过剩产能,不断提高船舶行业产能利用率。(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0.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推进半岛海洋商城电商平台建设,引导海洋渔业企业加入平台交易,完善平台购物搜索、仓储物流、产品研发等功能,打造全国首家海洋产品专营及大宗产品批发交易的电商平台。(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威海报业集团)21.不断提高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争取国家、省在标准化体系、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威海海关、威海检验检疫局)22.推进水产种业发展,加快建设威海市海洋生物遗传育种中心,打造一批海洋生物遗传育种基地、水产引育种基地,加快水产原种场、良种场、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扩大良种扩繁规模和良种苗种生产规模,健全水产原种保护体系和水产苗种育繁推一体化体系,提高海水养殖良种覆盖率。(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3.加快海洋牧场建设,研发新型高效人工鱼礁、海藻海草增殖移植技术、海流及生态保护技术、海洋生物底播放流技术,大力营造“海底森林”,发展近海增殖业。(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4.推进设施渔业发展,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布苗、收获等海水养殖机械化设备、装备和养殖产品海上预处理设备及技术,研发、改进、推广工厂化养殖节能供水系统和工厂化养殖水质在线监测技术,研发深水养殖设施、装备,发展高效率养殖生产,开辟养殖新空间。(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5.积极发展鱼贝藻参新种质高效养殖,打造一批优良新种质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26.以荣成市海域为主体,发展鱼贝藻多营养层次高效养殖,建成国内最大的海洋碳汇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荣成市政府)27.发展远洋渔业,提高船舶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建设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打造高标准海外远洋渔业基地。(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28.对重大海洋高技术产业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招拍挂出让时,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相对应工业用地等别的基准地价下限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29.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远洋捕捞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国税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地税局)30.深化金融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巩固与发展海域使用权抵押授信融资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模式。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海洋高技术产业倾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海洋与渔业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监分局)31.鼓励涉海高技术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境内外上市,引导科技含量高的中小微企业到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信用等级高、还本付息能力强的涉海高技术企业利用债券、票据等融资工具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2.积极推动现有股权投资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创业投资公司或其他股权投资机构,吸引境内外有实力的股权投资机构来威拓展业务,支持和服务于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3.加强与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以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投资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合作,市级蓝色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三)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34.加强海岸线规划管理,控制性开发威海市区、荣成北部、乳山银滩、文登金滩等岸段,优化提升威海湾、俚岛湾、桑沟湾、石岛湾等岸段。(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35.加快编制集中集约用海片区规划,对同一区域集中建设的用海项目应实行整体规划论证。(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36.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能力,推进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仪器设备及技术创新应用,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视监测、海洋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分析与预警、海洋灾害预警报。(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37.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建设和管理试点。(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刘公岛管委)38.完善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组织实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39.加大威海岛群及海洋资源环境养护、修复力度。(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40.强化海洋综合管理队伍建设,创新海陆统筹管理模式,制定海洋综合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开展海洋综合管理试点,建立海洋高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威海海关)四、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调度管理和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每季度要调度汇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创新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探索促进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提出有利于试点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三)营造环境。深化行政审批、财税、投融资、用地用海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为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大力宣传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建设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威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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