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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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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升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百家城市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尊重劳动、提升技能、广泛培训、服务社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与社会氛围,以更高质量的职业培训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以更高水平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于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健全我市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制度,改善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环境,使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素质不断提升,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争取在全国、全省率先建成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示范区。三、活动内容(一)实施职业培训工程。1.实施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根据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着重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6万人以上。2.实施城乡创业者创业培训工程。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大学生、职教生参加创业培训。建设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建立完善“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服务”四位一体的创业培训模式,逐步形成全程化创业帮扶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提高创业培训成功率。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3.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支持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针对岗位需求和职工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班组长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提升企业新录用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岗位技能;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每年开展技能提升培训3万人以上。4.深入推进“金蓝领”培训工程。为职工量身打造各行业、各职业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签订培训质量管理责任书,重点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海洋科技开发、交通运输、通用设备制造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的人才培训力度。每年开展“金蓝领”培训4000人以上。(二)完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5.充分依托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培训资源整合力度,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其他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体系。6.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积极构建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7.推动校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引导职业院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和培训层次,探索实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实训基地。8.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一线进行专业实践,每年选送一批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院校深造,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9.开展名师带徒活动。以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技术能手、金牌职工等具有专技特艺的技能人才为名师主体,围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技术革新、增产增效等生产技术实际,提出具体的帮学内容与目标,扎实开展名师带徒帮学活动。(三)推动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10.启动市级示范技师工作站项目建设。制订《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明确设立条件和程序,赋予职责和任务,加强监督和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在开展职工培训规模大、质量高、效果好的技师工作站中创建示范技师工作站。11.启动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依托职业院校、大中型企业等,建设技术先进、专业性强、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12.争取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工作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拔推荐工作,争取更多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落户我市。(四)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13.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技能鉴定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14.加快企业在职职工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依托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15.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教学实际,指导职业院校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规范技能鉴定活动,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力争到2014年底,职业院校毕业生持“双证”比例达到50%以上。16.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掘技能人才掌握的专业技能,探索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17.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推动鉴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五)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18.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指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将技能竞赛活动与日常生产实际相结合,促进职业院校师生、企业职工学习新技术、推广新工艺、使用新方法,确保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取得实效。探索举办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影响力。19.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市级首席技师、省市级有突出贡献技师的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奖励。20.制订《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的政策措施,使技能人才的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行业、企业开展优秀技能人才同业交流、联合攻关、培训深造、出访考察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制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确保技能人才获得与其职业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相适应的工资和待遇。加大对技能创新成果的评价认定和推广应用力度。21.重视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优先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选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抓紧制订工作方案,于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明确公共财政支持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资金渠道。统筹高技能人才专项工作经费、教育费附加、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用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示范技师工作站建设、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研成果奖励、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等工作给予支持。全面落实各项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振兴活动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提高职业培训工作和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五、实施步骤威海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为时两年,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3年4月):研究制订《威海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方案》,启动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第二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全面推动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落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专项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第三阶段(2014年10月―12月):对专项活动进行总结,迎接国家、省的绩效评估。威海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付广照(副市长)副组长:毕建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姚海岩(市总工会副主席)卫玮(团市委副书记)王建华(市妇联副主席)李末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包英(市教育局副局长)赵静(市科技局副局长)邓炳奎(市财政局副局长)丛浚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丛浚川兼任办公室主任。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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