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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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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一、加强督导检查,加快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2008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威政办发〔2008〕69号,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确定了“十一五”中后期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基础建设、巩固提升、强质优化“三年三大步”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已完成的目标和任务,要继续巩固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层次和水平;对尚未完成的目标和任务,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按期圆满完成;对确实难以按期完成的目标和任务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可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以保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形成简明扼要的情况报告(包括承担的主要任务、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意见或建议等);对“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12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填报《“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对需要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填报《“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二、搞好调研论证,积极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和报送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十二五”规划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的筛选工作:(一)报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07〕56号)、《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等。(二)报送原则:一是结合实际,搞好衔接。要做好与全市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规划的衔接,着力解决应急工作中最实际、最紧迫的问题。二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需求,立足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妥善处理整体和局部、近期和长远的关系,做到因地制宜、切实可行。三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要坚持应急处置和应急常态化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建设资金,注重工作实效,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三)项目分类:重点建设项目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具体分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紧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建设、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恢复重建能力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培训与宣传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等10个小类。(四)项目报告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现有资源情况及整合、利用、依托关系,项目概况、主要功能和预期效果,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三、抓好完善提高,保证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效果为了推动“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2008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威海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威政办字〔2008〕38号),启动了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并于2009年底基本建成。对第一批示范项目,各管理单位要继续加大管理和培育力度,使其更加规范和完善;有关项目所在地的市、区政府(管委)也要认真履行属地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管理。同时,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参照第一批示范项目建设的经验做法,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类型基层组织等为重点,按照领导重视程度高、主动参与意识强、现有基础条件好的标准,分别推荐1―2个示范项目,作为全市第二批示范项目的备选项目,并认真填报《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报表等,务于5月15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鞠鹏飞、李广辉;联系电话:5220270、5231236;党政电子专网邮箱:szfyjb@wh.sd.gov.cn)。附件:1.“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2.“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3.“十二五”规划拟增加的重点建设项目4.“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5.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6.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6日附件1“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威政办发〔2008〕69号),“十一五”期间主要建设以下12个重点项目:一、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办负责)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市气象局负责)三、市陆地应急救护体系(市公安局、卫生局、人防办、地震局等单位负责)四、市应急物资综合保障系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与决策系统(市卫生局负责)六、市动植物疫病疫情预防与控制体系(市畜牧局、农业局、林业局、威海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七、市海上搜救中心(威海海事局负责)八、市海洋灾害应急救护体系(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九、市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中心(市应急办负责)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市安监局负责)十一、市地震地质信息平台(市地震局负责)十二、市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市水利局负责)附件2“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盖章):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完成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打算附件3“十二五”规划拟增加的重点建设项目近期,市应急办总结了我市“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初步分析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需求,拟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重点建设项目。一、市社会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市公安局负责)二、市应急疏散避难体系(市人防办负责)三、市地理信息系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四、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市公安局负责)五、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市民政局负责)六、市特种装备设备综合调度系统(市城乡建设委负责)七、市紧急交通运输综合保障系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八、市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市科技局负责)九、市中小学教师应急知识培训基地(市教育局负责)十、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推荐)注:以上项目仅供参考,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或增加其他项目。附件4“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推荐表填报单位(盖章):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类别总投资额资金来源牵头单位其他责任单位必要性和可行性现有资源情况及整合、利用、依托关系项目概况主要功能和预期效果注:项目性质分为续建和新增两种。附件5第一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威政办字〔2008〕38号),确定了以下7个示范项目:一、农村综合防灾示范项目。管理单位:经区管委;承建单位:经区崮山镇皂埠村。二、社区、乡村应急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单位:环翠区政府;承建单位:环翠区竹岛办事处陶家夼居委会。三、机关、学校紧急疏散项目。管理单位:市教育局;承建单位:文登师范学校。四、大中型企业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安监局;承建单位: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五、大中型企业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环保局;承建单位:威海金泓高分子有限公司。六、地震安全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地震局;承建单位:威海市第九中学。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范示范项目。管理单位:市安监局;承建单位:文登西郊热电有限公司。附件6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项目推荐表填报单位(盖章):项目名称管理单位单位名称分管负责人联系电话承建单位单位名称分管负责人联系电话基础优势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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