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业优惠政策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上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4日 政策文号:威政办发〔2009〕16号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金融上市办、威海人行、威海银监分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24日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市金融上市办威海人行威海银监分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下,为确保市区重点工业企业健康运营,防止银行不良贷款反弹,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进一步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上市办、人民银行、银监局、经贸委、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金融上市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企业经营、融资需求和银行信贷投放等情况,协调资金融通、金融服务、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并就深化银企合作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市金融上市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协调,组织领导小组会议,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负责银企对接的组织工作。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项目的信贷投入,负责银企对接银行方面的工作。市银监局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负责银行条线风险监测。市经贸委负责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的调度,加强企业条线风险监测,负责银企对接企业方面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调配财政间歇资金的使用,必要时向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二、确定重点工业企业范围。由市经贸委和市金融上市办负责,分别从市区范围内选择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容量较大、成长性较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拟上市、拟挂牌的企业,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重点工业企业范围。对重点工业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通报调整情况。三、明确银企双方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对有可能影响重点工业企业正常运转的收贷,必须事先向领导小组通报。重点工业企业要坚定信心,千方百计谋发展,坚决杜绝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四、健全信息监测制度。市经贸委负责对重点工业企业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市银监局负责收集辖区内各家银行监测的重点工业企业风险预警信息,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链动态,并通报相关信息。五、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当市区重点工业企业因银行授信突然减少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重点工业企业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分别向经贸部门和银监部门报告。市经贸委会同市银监局进行实地调查,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反应机制,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六、建立财政间歇资金周转机制。重点工业企业在短期资金周转不畅、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可向领导小组提出财政间歇资金使用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启动财政间歇资金周转机制,由市财政局、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重点工业企业三方签订财政间歇资金周转协议,帮助企业实现再贷款。财政间歇资金周转协议具体内容由三方商定。七、引导银企之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重点工业企业完善银企信息交流机制,健全银企项目对接制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建立“共荣共存、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附件:威海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威海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董进友(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刘光明(市长助理、市经贸委主任)朱明华(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夏景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宗军(市金融上市办主任)张胜林(威海人行行长)于明文(威海银监分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上市办,张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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