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威海产业园区

山东威海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威海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第五条全市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一)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二)市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制定。(三)市部门应急预案。是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四)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市、区)应急预案。包括: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五)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六)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含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的政府派出机构,下同)备案。第六条市政府负责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各市、区总体应急预案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负责本市、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及基层应急预案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应急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提高应急预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体现“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三)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四)与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相适应;(五)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第九条应急预案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分类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预案体系等。(二)组织体系。包括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专家组等。(三)运行机制。包括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信息发布等。其中,预测与预警包括预测和预警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等;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应急联动、应急结束等;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四)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科技支撑、法制保障、气象水文信息服务等。(五)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和培训、监督与检查、责任与奖惩。(六)附则。包括预案管理和发布实施等。(七)附件。包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处置突发事件流程示意图、应急预案构成等。第十条各类预案在格式和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实际,宜多则多、宜少则少,条理清晰、简洁明了,容易掌握、便于操作,且戒照抄照搬、繁杂冗长。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应按照国家、省、市预案编制框架或指南进行。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组织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在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的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限制公众自由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急预案,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第十四条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及各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要按规范格式编制《操作手册》。第三章应急预案审批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审议、备案、报批和公布等。第十六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应急管理专家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市、区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相关单位、专家意见后报同级政府(管委)常务(办公)会议审议。第十七条各专项应急预案经同级政府(管委)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初审后,按程序报同级政府(管委)审定。第十八条各专项应急预案报同级政府(管委)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初审时,应提交下列编制说明材料:(一)编制背景;(二)编制原则;(三)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四)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五)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六)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市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第二十条审议通过的市总体应急预案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部门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和简明操作手册。第四章应急预案修订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应急预案适用情况。鼓励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三)相关单位或人员发生变化;(四)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消除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情况。第五章应急预案宣教培训和演练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第二十九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公众免费发放。第三十条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增强公务员的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培训。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本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备案。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活动的桌面演练、实战演练,并尽量保留影像等相关资料。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演练一次,由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乡村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第三十二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开展演练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完善。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