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业优惠政策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8日 政策文号:威政办发〔2008〕50号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精神,做好我市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做好特困生认定工作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市就业,需要帮助的文件切实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条件的,按照文件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六)加强特困生就业培训。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特困生特点和就业需求,至少组织其参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帮助他们凭素质技能实现就业。未就业的特困生可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七)强化特困生就业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特困生搭建供需平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双向选择活动,给予重点推荐。要采取联合办公等形式,及时办理特困生登记和失业登记等手续,为特困生提供“一条龙”服务。人才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特困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信息及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八)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特困生在全市范围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身份证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威海市特困家庭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三、加强组织领导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解决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尤其是特困生就业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困生就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所有返回生源所在市(区)登记未就业的特困生毕业当年基本实现就业,真正做到“帮扶一人就业,解困一户家庭,温暖一方百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促进特困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特困生这一特殊群体,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就业的良好氛围。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特困生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引导各用人单位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吸纳特困生就业。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做好本辖区特困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6月1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

山东威海产业园区

山东威海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威海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