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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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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东营”建设为统领,着力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作用,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医疗机构体系结构优化。1.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加快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到2025年,公立医院党政议事决策和经济运行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逐步提升,各项指标整体保持在合理区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科学配置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级别等次动态调整机制。精准增加医疗资源配置,重点保障基层或者区域重点需求。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5张、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数达到0.42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3.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保障。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促进床医、医护等合理配比。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到2025年,床医比、医护比分别达到1:0.55、1:1.2,每万人口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4人、8.5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夯实医疗基础质量。扎实推动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落实落地,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25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更加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二)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1.明确医疗功能定位。监督指导医疗机构明确功能定位,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就近就便得到高质量救治,减少跨区域就诊。到2025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运营效率精细化水平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和社区医院建设,高标准建设中心村卫生室。扎实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35%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推荐标准,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持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高质量完成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推进“中药处方一件事”中医药信息化事项改革。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建设一批基层中医药服务精品中医馆、特色中医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4.规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序推动市疾控中心、东营区和垦利区疾控中心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精神卫生网格和社会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到2025年,争取实现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标准化;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级精神卫生机构水平;加快市职业病医院建设,推动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三)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入开展城乡对口帮扶,推广精准帮扶措施,探索行之有效的驻点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城市医师下基层激励机制,服务期间暂停在原单位的处方权,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核查。每年下沉医务人员300人次以上。到2025年,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探索“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完善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系统诊疗模式,健全多维度监测评估和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到2025年,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更加完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平均水平达到4级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持续改善就医体验。深入实施“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完善措施,优化服务。到2025年,全市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远程医疗服务覆盖中心村卫生室,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向居民本人提供实时授权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4.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制度,落实签约服务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分担机制。完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为居民提供医防协同、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提升签约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到2025年,全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1.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深入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开展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集中攻坚,全力加强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培育,激励实力较强的三级甲等医院积极攀登国家高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提升县级医院辐射带动能力。以“千县工程”为抓手,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枢纽作用,对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开展综合评估,探索新“五大中心”建设。到2025年,县域内患者就诊率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加快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专科联盟和远程协作网管理,进一步发挥临床重点专科辐射带动作用。到2025年,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模式更加优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4.构建高水平临床专科体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511”规划,规范有序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快建设“1+N”学科群。到2025年,推进1个国家临床重点(优势)专科建设(含中医),建成1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含精品特色专科)、7个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5.不断提高科研创新水平。积极搭建市级以上科创平台,发挥市自然科学基金卫生健康联合基金导向作用,强化新技术和新科研应用,加强医疗卫生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监管。力争到2025年,市级科创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级医院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金额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6.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配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攻坚行动,持续加快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集聚。到2025年,引进顶尖人才及国家级人才2名以上,入选省级人才计划3名以上,遴选东营中医药名医20名,新建省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处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五)完善防治协同机制。1.深化医防融合发展。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快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2.0版建设。到2025年,争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总体完成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实现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医防融合防治机制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深入推进中西医结合发展。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完善中西医会诊和协作机制。高标准建设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按程序确定2-3处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康养服务覆盖面。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持续深入。积极发展安宁疗护。推动中医药特色服务与健康养老深度融合,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巡诊、转诊、急救绿色通道等服务,2025年年底前,全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全部实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护人员长期提供服务。聚焦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需求,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六)发挥政策协同效应。1.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压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优化医疗卫生支出结构,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2.进一步健全服务购买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结余资金留用政策,加快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到2025年,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广并日益完善,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动态调整和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到2025年,符合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实际的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适度提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4.加快数字健康创新发展。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电子健康档案等应用省、市、县贯通,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实现省卫生健康委与市政府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目标要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七)加强医疗机构监管。1.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2.加强公立医院内涵建设。重点关注医院的服务质量、运营效率、患者满意度和医疗安全等多个方面,引导加强内部管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切实加强综合监管。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监管联动,加大信息公开和部门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到2025年,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实现全覆盖,重点领域监管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三、组织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协同推进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政策支撑和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能。要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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