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区产业园区

山东东营东营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东营东营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卫生健康委支持我市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的各项工作安排,不断加强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有效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新技术为有力支撑,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和卫生健康服务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10项服务30条便民惠民措施和我省医院智慧服务十条措施全面落地落实,巩固、深化、协同、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提升能力,优化服务。深化全域统筹机制,补短板、强弱项,集中破解一批卫生健康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堵点难点问题,优化卫生健康服务流程,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协同高效,系统集成。坚持部门协同推进,定标准、抓协同,集中突破一批跨域共享的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坚持数据赋能增效,抓融合、促应用,集中建设一批新兴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深度融合的试点示范,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变革创新。——巩固成果,培育生态。巩固政企协同模式,固根基、扬优势,集中培育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主体,有效激发各方活力,培育良好卫生健康数字生态。(三)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时间,实施五大类14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东营特色,高标准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推动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3年年底前,完成“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建成市级“区块链”应用节点,实现市域内面向居民和医疗机构的健康档案调阅服务,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第一批应用场景达到评估标准;市域内所有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三级医疗机构实现云胶片、诊间结算、床旁入院办理和床旁出院结算。2024年,各级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山东通”卫生健康业务应用“应接尽接”,全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电子健康档案等应用省市县贯通,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大,全面实现省卫生健康委与市政府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目标要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大数据助力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二、主要任务(一)强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打造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高质的区域信息平台,形成方便可及的卫生健康数字化支撑体系。1.夯实区域信息平台基础建设。集约建设市、县两级平台基础网络、基础信息资源、云平台等,推动5G等数字健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2023年,统筹市域内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对基础资源信息数据进行梳理和完善,实现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人、财、物基础资源信息数据的统一管理;借助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以下简称北方中心)集中存储和灾备服务优势,推进市医学影像云建设。2024年,市域内实施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市域内所有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医学影像数据跨机构调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强化区域信息平台互通共享。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实现联通全覆盖和互通共享,与省平台建立数据治理协同机制。完善市、县两级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区域平台并能及时规范推送各类高质量数据,实现临床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在线共享调阅。2023年,60%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公共卫生管理系统、人口信息系统等实现业务协同、一体化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通共享。2024年,加快推动云影像、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等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50项务实应用功能;基于各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80%县区完成电子病历、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完善形成卫生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枢纽体系,逐步实现临床检查检验结果跨市、跨机构在线共享互认;完成“三高六病”医防融合15项信息系统及平台功能建设。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或达到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区域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级甲等以上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中心)3.落实信息标准体系。全面推进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电子健康档案首页、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五统一”。落实全国统一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基础资源及信息互联互通编码标准。加快《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电子健康档案(2018版)修订版》部署应用,加强区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标准统筹,统一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医院信息平台的数据接口标准。全面推广应用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分类代码与标识码(YPID)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二)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巩固完善一批惠民应用场景,形成智慧便捷的卫生健康数字化便民服务体系。4.巩固便捷就医服务。建成并统一应用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服务系统,支持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推进全市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优化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探索医疗电子票据、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可切换“一键通”应用。2023年,市域内90%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居民可自主选择电子健康卡、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卡脱卡看病就医,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支持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卫生健康领域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成市级健康档案调阅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本人提供实时授权查询服务;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市域内50%三级医疗机构实现与省级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系统对接。2024年,实现市域内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应用,以市、县区为单位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85%;市域内所有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与省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银保监分局)5.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推动医联体、医疗机构线上线下健康服务一体化,合理保留挂号、缴费等传统线下人工服务窗口,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下同)全部接入省“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线上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开设线上线下一体化慢病门诊,加强诊后跟踪随访、双向转诊等服务。2023年,完成市云急救综合救治服务平台的建设优化,基本实现市急救指挥中心与医疗机构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六大中心的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院前与院内衔接的协同救治服务;市域内医联体、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诊前、诊中、诊后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2024年,全面普及云急救志愿者服务,实现协同一体的云综合救治服务体系常态化运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6.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市域内互联网医院全部接入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并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优化提升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预约挂号、在线问诊、报告查询、充值缴费等医疗服务应用率,2023年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4项服务应用率达到30%,2024年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4项服务应用率达到50%。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10项服务,市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托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机会性筛查服务、护理、心理健康服务、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药学、托育服务、医养健康、中医药、医学科普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7.协同政务服务应用。打造卫生健康领域更加智慧便捷的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双全双百”工程,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和“无证明城市”建设任务。2023年,完善“出生一件事”“一码监管”等便民服务,各级统一使用“爱山东”对外提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实现个人出生、就医等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并行,实现大型医用设备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2024年,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全面应用,全面实现“出生一件事”便民服务,优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等数据共享,卫生健康领域“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高频场景全覆盖。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应用,建设“智慧卫监”,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融合应用。围绕“一老一小”、老年乡村医生开展基于“静默认证”的医疗健康便民政务服务,2023年完成1项场景应用,2024年完成2-3项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三)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全面激发健康医疗数据资源活力,培育一批数字生态新主体,形成绿色可持续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8.开展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推进一批市域内智能社会治理场景建设。2023年,探索基于区块链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应用,建成市级“区块链”应用节点。2024年,参与北方中心建设,探索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元协同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中心)9.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行业治理。转变数据汇聚方式,将市域内医疗机构数据同步到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分级分域建设实时数据仓,实现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数据全市实时汇聚。2023年,建设“健康数据高铁”市级节点,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接入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实时汇聚。完善药品“两票制”信息化票据管理,推动药品检验报告全流程可追溯管理。2024年,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质控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数据治理能力。加强病案首页数据信息的分析利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10.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推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协作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研制推广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应用,推动扶持人工智能、数字医疗设备等数字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中心)(四)推动智慧医院建设管理和高效运行。全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助力医疗机构提质增效,形成数字化医院转型升级新局面。11.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应用,开展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升级三年行动;全面推行预约检查、诊间结算、床旁出入院、多学科会诊等创新服务举措;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持续优化医疗机构管理流程,提升医疗机构管理精细化水平、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提升患者就医体验。2023年,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二级医疗机构中65%公立综合医院和50%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2024年,二级医疗机构中80%公立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力争全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三级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药品、检查检验、治疗、手术、输血、会诊、消毒供应、血透、高值耗材、危急值等至少3项重点业务流程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12.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化提档升级。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持续建设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推进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开展智慧化建设,提高中医药数字便民服务能力。深化人工智能、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场景创新应用。2023年,三级医疗机构中50%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实现2个新兴信息技术场景创新应用。2024年,85%三级医疗机构(全部三级综合医院)、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院内3个以上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应用,与医疗卫生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五)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监管。全面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坚守安全底线,形成安全可信的卫生健康数字化安全底座。13.强化互联网诊疗质量监管。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互联网医院监管。严格互联网诊疗资质准入和诊疗活动监管,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对省监管服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主动接受监督。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发展与二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医联体成员单位间通过互联网诊疗信息系统上下转诊患者。2023年,将互联网医院或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范围,监管覆盖率达到100%。2024年,推动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对接和诊疗服务数据传输,提高互联网医疗服务数据监管时效质量,推广一批互联网示范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14.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法规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以及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措施。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国产密码应用、信创应用适配和软件正版化工作。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网络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30课时。2023年,建立系统和数据清单,明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人,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软件正版化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工作任务。2024年,基于省级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和省级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管服务平台,推动建设省、市网络和数据安全动态协同机制,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应急处置的联动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密码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中心)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23年7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启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工作。(二)组织实施(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各牵头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加大督导调度,全力完成承担任务,确保“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取得实效。适时做好迎接省对示范市建设中期评估工作。(三)总结迎评(2024年10月底前)。总结“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迎接省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评估验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工作。市级负责制定建设标准,抓好督促指导,建立卫生健康、医保、大数据等部门牵头,密码管理、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细化配套措施。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专家咨询团队,为示范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配套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引进培养,制定落实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措施,探索新型人才继续教育模式,建立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加强产学研用统筹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三)适时开展评估。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情况适时开展自我评估,及时反馈评估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梳理工作短板弱项,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按期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四)大力宣传推广。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观摩会、典型案例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进展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为“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山东东营东营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