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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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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为全面落实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工作任务,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作出东营贡献。(二)工作目标。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力争60%以上县区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二、主要任务(一)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活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二)深入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在所有乡镇开展试点。优化完善支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政策清单,在教师培训、送课助研、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试点乡镇学校更多支持。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选优配强乡镇学区主任,主任由乡镇驻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教育指导员由乡镇驻地的中小学相关人员兼任,负责学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三)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四)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当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实施乡村学校校长市级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五)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水平。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保障乡村学校编制需求。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积极争取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省级试点。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六)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根据需求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七)推动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全面落实教研员定点联系帮扶乡村学校制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八)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市一中与垦利一中、市胜利一中与河口一中集团化办学,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支持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学科基地,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县区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市教育局牵头)(九)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开展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遴选推广。发挥好各类少年宫作用,市、县两级青少年宫与乡村学校点对点服务,将青少年宫的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市级教学改革项目中单列计划,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十)夯实乡村教育信息化基础。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定期更新维护教室多媒体设备和信息化教学设备。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推动建立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市教育局牵头)(十一)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希望小屋”“萤火虫助学计划”等公益项目。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健全完善乡村学困生个性化帮扶机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市教育局牵头,团市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落实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任务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市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二)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县区、乡镇等,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沿黄县区、乡镇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倾斜。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支持县区、乡镇积极争创省级试点。(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配合)(三)构建研究平台。依托东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驻东营高校建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增配专业力量,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市教育局牵头)(四)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配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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