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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附件: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序号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1口岸仓储、熏蒸、外轮供应的审查批准市政府办公厅(市口岸办)市口岸办《山东省口岸综合管理条例》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青岛高新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办;部分已委托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承办);县级政府(由发展改革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青政发〔2017〕31号)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4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5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6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7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局(部分已委托黄岛区、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平度市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8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局(部分已委托黄岛区、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平度市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9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办学项目审批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0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教育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1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2校车使用许可市教育局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承办);县级政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3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1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市教育局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5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科技局市科技局(部分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青政发〔2020〕13号)16稀土矿山开发、稀土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青岛高新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7〕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17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18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19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1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22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市民族宗教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初审)《宗教事务条例》2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24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县级宗教部门(初审省民族宗教委事权事项);市民族宗教局(已委托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3号)25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26大型宗教活动许可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会同市公安局《宗教事务条例》27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部门《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28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9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30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31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3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3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34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35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36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上合示范区管委(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37保安员证核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3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39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40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41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2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受委托实施省公安厅事权事项);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44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5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6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7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48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4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0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51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5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5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54机动车登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55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56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57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58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59非机动车登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60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部分已委托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61户口迁移审批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62犬类准养证核发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63普通护照签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64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5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66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68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6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受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70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的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1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的许可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2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7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民政厅事权事项)(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民政厅事权事项)(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市行政审批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74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市民政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75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76殡葬设施建设审批市民政局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县级政府;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77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市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地名管理条例》78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受理司法部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79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司法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已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法律服务业行政权力事项受理(初审)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8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81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已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法律服务业行政权力事项受理(初审)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82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市司法局(受理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已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法律服务业行政权力事项受理(初审)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83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市司法局(受理省司法厅事权事项,已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法律服务业行政权力事项受理(初审)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8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市财政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85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86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87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88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89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90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9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92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权事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实施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93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9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已委托平度市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平度市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4号)95地图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图管理条例》96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97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9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99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0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已委托崂山、城阳区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实施;部分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和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崂山区、城阳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0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02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03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0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05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已委托崂山、城阳区政府实施;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承办;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和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崂山区、城阳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06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受委托实施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承办部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已委托崂山、城阳区政府实施;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承办;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和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崂山区、城阳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07临时用地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08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09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已委托崂山、城阳区政府实施;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承办;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岛经济区)和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崂山区、城阳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10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11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植物检疫条例》11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市行政审批局(部分已委托黄岛区、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者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赋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3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平度市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13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1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15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116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117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市园林和林业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条例》118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19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20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21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被授权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122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政府(由市园林和林业局承办,代为行使市南、市北、李沧区县级权力);县级政府(由其指定部门承办)《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123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自然资源厅事权事项);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124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政府(由市园林和林业局承办);市园林和林业局;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承办);县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125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政府(由市园林和林业局承办);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26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2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实施;已委托青岛自贸片区管委、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实施);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赋予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28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代为行使市南、市北、李沧区县级权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29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代为行使市南、市北、李沧区县级权力);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30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代为行使市南、市北、李沧区县级权力);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31在省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132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生态环境局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下放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下放事权事项),青岛高新区管委(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下放事权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蓝谷管理局实施);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33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事权事项);上合示范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事权事项),青岛高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事权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蓝谷管理局实施);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34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生态环境局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下放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下放事权事项),青岛高新区管委(实施部分省生态环境厅下放事权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蓝谷管理局实施);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35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蓝谷管理局实施);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36排污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137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6号)138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上合示范区管委实施);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13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受委托实施省生态环境厅事权事项);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委托实施省生态环境厅事权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40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41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4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143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44辐射安全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145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46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47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涉及公路、水运、水利、电子通信、铁路、民航行业和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4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涉及电子通信、铁路、民航专业资质的,审批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49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0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2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委托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事权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15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上合示范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上合示范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15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7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8商品房预售许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者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5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0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1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部分已委托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已委托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县级环境卫生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下放市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6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市城市管理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0号)16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市水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5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市水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6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市水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7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市水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8燃气经营许可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69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70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办);市行政审批局;县级政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7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72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73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已委托崂山、黄岛、城阳、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已委托青岛高新区管委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74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75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76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7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7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179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乡级政府《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80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市城市管理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81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18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83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已委托青岛高新区管委实施);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功能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2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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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胶州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
2018-08-0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即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2017-11-0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D26、D27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2025-01-06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03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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