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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已废止,东政发〔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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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东营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系统完备、功能先进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开放融合、高质普惠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管理规范、科学高效的气象治理体系,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气象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走在全省前列,智慧气象预测服务能力、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大幅提升,气象综合实力全省领先。二、主要任务(一)构建现代气象业务体系。1.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着力提升监测精密度,形成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实施环渤海陆海气综合观测区国家大气本底站、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等重点项目。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备,推进自动气象观测站升级和建设,完善农业、海洋、生态、交通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完善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体系,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保证气象监测数据准确及时。(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构建精准预报预警系统。发展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提升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分影响的极端天气精准预报能力,提高短中期预报预测准确率,全面构建无缝隙、全覆盖、智能化的精准预报体系。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发布空间分辨率达公里级、时间分辨率达小时级的精细化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产品。(市气象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打造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强化决策气象服务需求分析,按需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开展融入公众智慧生活、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个性化气象服务,构建公众气象服务新业态。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气象服务技术,打造基于用户位置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实现气象信息精准高效推送,提高气象服务覆盖面、影响力和满意度。(市气象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完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利用“气象云”和“政务云”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数字气象纳入“城市大脑”公共基础平台,深度融入数字强市建设,探索数字气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对城市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重点园区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推进气象科普场所建设,提高气象科普信息传播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强对流、台风、暴雨等高影响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提高灾害性天气落区预警准确率和城乡洪涝、森林火险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制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优化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媒体快速传播渠道。强化气象灾害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市气象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提升作业决策指挥水平。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规范化建设,优化作业站点布局,升级换型作业装备,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加大对干旱、冰雹多发的粮食主产区作业保护力度,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人工增雨(雪)作业。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综合安全监管体系,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市气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1.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提升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精细度,开展环境气象定量化综合评估。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气象保障。加强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应用,开展黄河三角洲动态影响评估,增强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气象服务,构建面向多领域的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气象公园”“气候宜居城市”等特色气候生态品牌。(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升工农业生产、城市乡村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大气本底监测,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城乡安全、能源安全、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碳源碳汇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技术研究。着力加强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农业抗御自然风险、主要粮食作物区应对农业气象灾害等防范体系建设。(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增强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1.提升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与农业农村发展、农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相适应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强化智能业务平台科技支撑,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粮食、菜业、果业、水产业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实施东营乡村振兴特色气象服务试点,强化“县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东营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海洋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近海台风、海上大风、大雾等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发展多元化海洋气象服务模式。推进海洋气象观测网建设,加强对沿海和海域的立体监测,建立无缝隙、智能化、精细化海洋气象预报预测业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和技术攻关,研发海上交通、港口船舶、渔业生产、海洋生态、海上搜救、水上运动等多元化海洋气象保障服务产品,助力海上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市气象局牵头,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东营海事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城市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科学加密布设气象监测设备,发展基于影响的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城市运行,开展城市热岛效应监测与评估,加强交通、电力等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做好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气象科技创新。1.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将气象领域关键技术纳入年度科技计划指南范围,强化卫星、雷达、风廓线等新数据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融合创新,推动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气象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应对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以及海洋、生态、农业智慧气象服务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形成具有东营特色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模式。(市科技局牵头,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大气象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气象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务、农业、海洋、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和科技协同发展,促进气象领域产学研融合发展。优化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市气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气象人才创新计划,加大高层次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举办全市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创新团队建设,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等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评优选优和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市气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与省气象局的对接合作,争取气象高质量发展项目落地建设,统筹做好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市气象局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合作,推动各级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建立市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强化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进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市气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东营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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