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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政策文号:滨政字〔2022〕9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黄升镇王侯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沾政字〔2022〕70号)等19个项目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依据现行《滨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区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涉及19个项目,规划拆旧规模149.1538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49.153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3.5015公顷,安置区面积11.6105公顷,占用农用地面积1.447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1627公顷。其中:1.沾化区黄升镇王侯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5.0564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5.056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2639公顷,无安置区。2.沾化区黄升镇白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2.8843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2.884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252公顷,无安置区。3.沾化区黄升镇大姜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9.495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9.495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3195公顷,无安置区。4.沾化区黄升镇邓王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11.8401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1.840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0.3606公顷,无安置区。5.沾化区黄升镇东姜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9.9720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9.972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9368公顷,无安置区。6.沾化区黄升镇蔺皮村、东小杨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6.1480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6.148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5934公顷,无安置区。7.沾化区黄升镇麻家村、吴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9.4038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9.403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0372公顷,无安置区。8.沾化区黄升镇马家村等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20.552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20.55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8.3907公顷。安置区面积11.610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面积1.447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1627公顷。9.沾化区黄升镇前皂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10.9589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0.958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2851公顷,无安置区。10.沾化区利国乡马营十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4.1852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4.185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8979公顷,无安置区。11.沾化区利国乡马营四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3.0287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3.028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7208公顷,无安置区。12.沾化区利国乡东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3.1849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3.184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0322公顷,无安置区。13.沾化区利国乡马营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8.9223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8.92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5523公顷,无安置区。14.沾化区利国乡马营九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8.5873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8.587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2633公顷,无安置区。15.沾化区下洼镇前孙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5.686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5.686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0568公顷,无安置区。16.沾化区下洼镇西贾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3.9406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3.94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4106公顷,无安置区。17.沾化区下洼镇于一村、于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1.9871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987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7657公顷,无安置区。18.沾化区下洼镇曹家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13.142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3.14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8963公顷,无安置区。19.沾化区下洼镇哈喇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10.1772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0.177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1932公顷,无安置区。二、项目区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为导向,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空间整治力度,促进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三、项目区实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落实项目区农民的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生产发展等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长远生计有保障。项目实施中农民意愿发生变化的不得强迫参与。对农民的补偿和安置必须确保依法依规足额到位,坚决避免强拆强建。四、项目区实施由你区统一组织。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方法,加强方案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并按要求完备项目区档案资料。五、严把复垦耕地质量关。要加强复垦耕地后续管理,及时进行国土变更调查,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耕种单位或个人,保持土地耕地状态,杜绝土地荒芜,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附件:沾化区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情况表滨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沾化区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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