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济南产业园区

山东济南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南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济南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日,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应治尽治,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减少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落实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硬件设施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供应全覆盖,全面解决农村妇女饮水安全问题;提升城区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五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将男女厕位比例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的评选标准。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超市、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至少为3:2,人流量较大地区提高到2:1。推动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增设婴儿护理折叠台位。(10)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证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女性内衣等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指导培训,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四、保障措施(一)组织实施。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明确目标责任。各级政府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纳入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区县政府依据本规划制定本级妇女发展规划。各级妇儿工委负责具体推进规划实施,牵头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负责目标任务落实。3.强化工作规范。定期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视察调研,健全定期报告、督导检查、目标预警等机制,按规定开展评选表彰活动。4.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财政应支持妇女重点领域的发展,为妇女办实事。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妇女事业。5.强化能力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育一支专业性强的队伍。各级妇儿工委加强对成员单位及特邀单位联络员、办公室专职干部、统计监测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6.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状况,宣传妇女在经济参与和社会参与中的作用和贡献。市妇儿工委要适时发布济南妇女发展状况。加强妇女工作智库建设,依托高校、研究院所、社会组织等机构培育专业研究力量,开展妇女理论及实践研究,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二)监测评估。1.加强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方案。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特邀单位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特邀单位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协调组,由同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协调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3.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规范完善分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扩充调整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分性别统计工作。市、区县两级建立完善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实现市、区县数据互联互通。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4.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5.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年度监测、阶段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规划目标落实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阶段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和评估结果的研判、运用。每年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进行预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确保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阶段评估、动态预警、精准干预、问题整改和高质量推进工作有效落实。济南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儿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为更好贯彻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现状和趋势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我市已编制实施四个周期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市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健康核心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儿童教育走在全省前列,儿童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法律保护不断加强,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市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儿童事业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新要求和儿童及其家庭的新期盼。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儿童发展带来新挑战,儿童事业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新发展阶段,为儿童全面发展和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新起点新征程,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全市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优先发展、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儿童和儿童事业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走在前列。(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在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和发展需求。3.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4.坚持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5.坚持儿童参与原则。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三)总体目标。在推动济南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进程中,进一步融入儿童发展视角,实施与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相匹配的儿童发展战略。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儿童友好型城市基本建成,儿童整体发展水平全省领先。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1.主要目标。(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济南日报报业集团、济南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团市委)(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3‰和3.5‰以下,城乡和区域差距逐步缩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生态环境局)(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6)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1%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7)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4%和1.8%以下,儿童肥胖、超重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关工委、市残联、市妇联)(8)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9)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10)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2%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卫生健康委)(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委宣传部)(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妇联、团市委)2.策略措施。(1)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市、区县一体化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儿童健康统计制度,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与薪酬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0.85名、床位增至2.2张,每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和儿童保健医生。(2)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1%以上。推动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健康管理。(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转诊网络,提高救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